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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药品广告审批需要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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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一、防城港农药广告审查什么时间办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二、防城港农药广告审查受理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四十六条规定、《农药广告审查办法》第四条、《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根据1995年4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30号发布;根据1998年12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农业部令第88号修正。1.符合国家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制定的《农药广告审查办法》规定的程序;2.农药已经国家批准登记;3.农药广告内容与《农药登记证》和《农药登记公告》的内容相符;4.农药广告中没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如“无害”、“无毒”、“无残留”、“保证高产”等;5.农药广告中没有有效率及获奖的内容;6.农药广告中没有农药科研、植保单位、学术机构或者专家、用户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内容;7.农药广告中没有使用直接或者暗示的方法,以及模棱两可、言过其实的用语,使人在产品的安全性、适用性或者批准等方面产生错觉;8.农药广告中没有滥用未经国家认可的研究成果或者不科学的词句、术语;9.农药广告中不含有“无效退款”、“保险公司保险”等承诺;10.农药广告中未出现违反农药安全使用规定的用语、画面,如在防护不符合要求情况下的操作,农药靠近食品、饲料、儿童等;11.农药广告的批准文号列为广告内容同时发布。

第2种观点: 一、甘南市药品广告审批要办多久10工作日。二、甘南市药品广告审批法律依据节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15年4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22号)第四十六条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和保健食品广告,以及法律、行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有关部门(以下称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三十一号)第八十九条药品广告应当经广告主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广告审查机关批准;未经批准的,不得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2002年8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360号根据2016年2月6日《关于修改部分行规的决定》修订)第四十第一款发布药品广告,应当向药品生产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送有关材料。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有关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发药品广告批准文号的决定;核发药品广告批准文号的,应当同时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四、《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1号)第二条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的审查适用本办法。未经审查不得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三、甘南市药品广告审批的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甘肃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第3种观点: 一、东营市药品广告审批怎么规定符合《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7号)中规定的标准条件。二、东营市药品广告审批办理材料1、与发布内容相一致的样稿(样片、样带)和药品广告申请的电子文件2、申请人是药品经营企业的,应当提交药品生产企业同意其作为申请人的证明3、代办人代为申办药品广告批准文号的,应当提交申请人的委托书和代办人的主体资格证明3、药品批准证明(含《进口药品注册证》、《医药产品注册证》)、批准的说明书和实际使用的标签及说明书4、非处方药品广告需提交非处方药品审核登记证书或证明5、申请进口药品广告批准文号的,应当提供进口药品代理机构的相关资格证明6、广告中涉及药品商品名称、注册商标、专利等内容的,应当提交相关有效证明以及其他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的证明三、东营市药品广告审批法律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药品广告须经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广告批准文号;未取得药品广告批准文号的,不得发布。

第1种观点: 一、崇左广播电台广告发布注销登记的流程怎么走1、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场服务窗口申请2、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3、承办人审查、审批,作出予以同意或不予同意决定4、制作决定文件、证书5、送达二、崇左广播电台广告发布注销登记的办理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广告发布单位应当及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注销登记:(一)广告发布登记有效期届满且广告发布单位未申请延续的;(二)广告发布单位法人资格依法终止的;(三)广告发布登记依法被撤销或者被吊销的;(四)广告发布单位由于情况发生变化不具备本规定第四条规定的条件的;(五)广告发布单位停止从事广告发布的;(六)依法应当注销广告发布登记的其他情形。三、崇左广播电台广告发布注销登记办理的法律依据1、《广告管理条例》第六条:经营广告业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本条例和有关法规的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分别情况办理审批登记手续:(一)专营广告业务的企业,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二)兼营广告业务的事业单位,发给《广告经营许可证》;(三)具备经营广告业务能力的个体工商户,发给《营业执照》;(四)兼营广告业务的企业,应当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2、《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九条: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从事广告发布业务的,应当设有专门从事广告业务的机构,配备必要的人员,具有与发布广告相适应的场所、设备,并向县级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广告发布登记。3、《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第二条: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从事广告发布业务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广告发布登记。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取消部分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设定的证明事项的公告》直接取消依据《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号)第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办理“广告发布登记”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相关媒体批准文件;广告业务机构证明及其负责人任命文件;广告从业人员和广告审查人员证明文件;场所使用证明。

第2种观点: 一、柳州广播电台广告发布注销登记流程怎么走1、申请人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2、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对申请当场审查作出处理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作出不予受理决定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材料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受理2、业务科室承办人提出审查意见3、业务科室负责人审批作出予以同意或不予以同意的决定4、服务窗口打印证照或制作决定文件5、现场发放或根据申请人预留地址邮寄决定文件二、柳州广播电台广告发布注销登记受理条件根据《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2016年11月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号公布,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第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广告发布单位应当及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注销登记:(一)广告发布登记有效期届满且广告发布单位未申请延续的;(二)广告发布单位法人资格依法终止的;(三)广告发布登记依法被撤销或者被吊销的;(四)广告发布单位由于情况发生变化不具备本规定第四条规定的条件的;(五)广告发布单位停止从事广告发布的;(六)依法应当注销广告发布登记的其他情形。三、柳州广播电台广告发布注销登记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九条: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从事广告发布业务的,应当设有专门从事广告业务的机构,配备必要的人员,具有与发布广告相适应的场所、设备,并向县级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广告发布登记。2、《广告管理条例》第六条:经营广告业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本条例和有关法规的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分别情况办理审批登记手续:(一)专营广告业务的企业,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二)兼营广告业务的事业单位,发给《广告经营许可证》;(三)具备经营广告业务能力的个体工商户,发给《营业执照》;(四)兼营广告业务的企业,应当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

第3种观点: 一、梧州广播电台广告发布注销登记办理的地点梧州洲区三龙大道72号梧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一窗通办专区1-4号窗口。二、梧州广播电台广告发布注销登记的办理流程1、申请人提出申请2、梧州市行政审批局市场服务审批科首问责任人对申请当场审查并作出处理3、梧州市行政审批局市场服务审批科作出审批,承办人提出审查意见,分管领导审批,作出予以同意或不予同意的决定4、制作决定文件并送达申请人三、梧州广播电台广告发布注销登记办理的法律依据1、《广告管理条例》第六条:经营广告业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本条例和有关法规的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分别情况办理审批登记手续:(一)专营广告业务的企业,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二)兼营广告业务的事业单位,发给《广告经营许可证》;(三)具备经营广告业务能力的个体工商户,发给《营业执照》;(四)兼营广告业务的企业,应当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2、《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九条: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从事广告发布业务的,应当设有专门从事广告业务的机构,配备必要的人员,具有与发布广告相适应的场所、设备,并向县级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广告发布登记。3、《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第二条: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从事广告发布业务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广告发布登记。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取消部分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设定的证明事项的公告》直接取消依据《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号)第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办理“广告发布登记”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相关媒体批准文件;广告业务机构证明及其负责人任命文件;广告从业人员和广告审查人员证明文件;场所使用证明。

第1种观点: 一、德州市药品广告审批收费吗不收费二、德州市药品广告审批受理条件符合《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7号)中规定的标准条件。三、德州市药品广告审批办理材料1、与发布内容相一致的样稿(样片、样带)和药品广告申请的电子文件2、申请人是药品经营企业的,应当提交药品生产企业同意其作为申请人的证明3、代办人代为申办药品广告批准文号的,应当提交申请人的委托书和代办人的主体资格证明4、药品批准证明(含《进口药品注册证》、《医药产品注册证》)、批准的说明书和实际使用的标签及说明书5、非处方药品广告需提交非处方药品审核登记证书或证明6、申请进口药品广告批准文号的,应当提供进口药品代理机构的相关资格证明7、广告中涉及药品商品名称、注册商标、专利等内容的,应当提交相关有效证明以及其他8、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的证明四、德州市药品广告审批法律依据《药品管理法》(1984年通过,2019年8月修订)第五十九条第一款:药品广告须经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广告批准文号;未取得药品广告批准文号的,不得发布。

第2种观点: 药品广告审查机关负有向广告监督管理机关提出对违法药品广告进行查处的责任。(1)普通药品广告,需经广告主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并取得药品审查批准文号后,方可发布。(2)需在异地发布的药品广告,需持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文件,经广告发布地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换发广告发布地的药品广告审查批准文号后,方可发布。(3)利用重点媒介发布的药品广告医疗广告的审批广告客户必须持有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医疗广告证明》,方可进行广告宣传。申请办理《医疗广告证明》,应当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提供下列证明材料: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2.医疗广告的专业技术内容。3.有关卫生技术人员的证明材料。4.诊疗方法的技术材料。5.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必须进行营业登记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县(区)级和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在接到申请后,应在10日内完成初审,并将审查意见和申请提交的证明材料逐级上报至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受理申请后,审查广告内容(中医医疗广告内容由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决定,符合规定的,出具《医疗广告证明》。对发布医疗广告的要求1.《医疗广告证明》的有效期为一年。变更广告内容或有效期满,必须重新办理《医疗广告证明》。2.发布户外医疗广告,必须持《医疗广告证明》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发布手续。3.广告经营者承办或者代理医疗广告,必须查验《医疗广告证明》,并按照核定的内容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未取得《医疗广告证明》的,广告经营者不得承办或者代理。对医疗广告内容的要求1.医疗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健康、科学、准确,不得以任何形式欺骗或误导公众。2.医疗广告内容仅限于医疗机构名称诊疗地点,从业医师姓名及技术职称、服务商标、诊疗时间、诊疗科目、诊疗方法、通信方式。【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药品广告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药品广告管理,保证药品广告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下简称《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国家有关广告、药品监督管理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利用各种媒介或者形式发布的广告含有药品名称、药品适应症(功能主治)或者与药品有关的其他内容的,为药品广告,应当按照本办法进行审查。非处方药仅宣传药品名称(含药品通用名称和药品商品名称)的,或者处方药在指定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上仅宣传药品名称(含药品通用名称和药品商品名称)的,无需审查。第三条申请审查的药品广告,符合下列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方可予以通过审查:(一)《广告法》;(二)《药品管理法》;(三)《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四)《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五)国家有关广告管理的其他规定。

第3种观点: 一、德州市药品广告审批受理条件是什么《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7号)中规定的标准条件。二、德州市药品广告审批的法律依据《药品管理法》(1984年通过,2019年8月修订)第五十九条第一款:药品广告须经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广告批准文号;未取得药品广告批准文号的,不得发布。三、德州市药品广告审批的受理材料1、与发布内容相一致的样稿(样片、样带)和药品广告申请的电子文件2、申请人是药品经营企业的,应当提交药品生产企业同意其作为申请人的证明3、代办人代为申办药品广告批准文号的,应当提交申请人的委托书和代办人的主体资格证明4、药品批准证明(含《进口药品注册证》、《医药产品注册证》)、批准的说明书和实际使用的标签及说明书5、非处方药品广告需提交非处方药品审核登记证书或证明6、申请进口药品广告批准文号的,应当提供进口药品代理机构的相关资格证明7、广告中涉及药品商品名称、注册商标、专利等内容的,应当提交相关有效证明以及其他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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