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离婚的话能拒绝爷爷奶奶探视。法律规定,只有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是有权行使探视权的民事主体,法律依法排除了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探视权利,所以直接抚养方可以不让爷爷奶奶对孩子进行探视。一、不让看孩子的抚养费可以不可以拒绝付呀不让看孩子的抚养费不可以拒绝支付。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不直接抚养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探视权人不能因为自己被拒绝探视而随意拒绝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如果因其探视孩子被拒进而拒绝支付孩子抚养费的,直接抚养方可以直接向起诉要求探视权人履行支付抚养费的法定义务。二、一方不行使探视权该怎么办?一方不让行使探视权的,另一方有以下解决方式:1、与对方协商解决;2、可请所在地的居委会进行调解;3、可向提起诉讼,请求强制执行。法律上明确规定,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第3种观点: 前妻是有探视权的,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不可以剥夺探视权。一、离婚探视权一般时间如何规定的离婚探视权,一般每个月两或三次,情况不一样,的判决会不一样,没有次数的法律规定。探视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探视权的权利有以下几点:1、探视权是一种身份权,亲权是父母基于其身份所有的权利义务;2、探视权是法定权;3、探视权是受的权利;4、探视权是探望权人的一项单纯的权利。二、有孩子的另一方不让孩子探视,对孩子有哪些利害抚养离婚子女的一方无权剥夺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探视权,相反还有协助的义务。探视权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按照离婚协议或判决,遵循一定的方式和时间,探望子女的权利。探视权属于身份权的范畴,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享有的身份权利。这也是有子女的父或母,基于夫妻离婚而产生的一种身份权。它是一项的民事权利。如果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