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的。经济适用房价格的,多层每平方米均价2000元,高层2500元,正负浮动不超过5%.但目前房地产开发商根据地域位置等因素,基本上把西安经济适用房的每平方米的均价定位在3000元左右了.跟商品房的价格差有1000元到1500元不等.但购买经济适用房必须符合四条件(一)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人员);(二)未享受性住房的无房户或住房困难户(单身购房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上);(三)家庭收入符合市划定的收入线标准;(四)市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律依据:《建设部、发展改革委、监察部等关于印发<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四条 发展经济适用住房应当在国家统一指导下,各地区因地制宜,主导、社会参与。市、县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住房状况和收入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经济适用住房的目标、建设标准、供应范围和供应对象等,并组织实施。省、自治区、直辖市对本行政区域经济适用住房工作负总责,对所辖市、县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
第3种观点: 西安市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也非常合理。1、申请人应该具备西安市的城镇户籍。2、申请人的家庭收入低于市规定的相应标准(单身人均月收入1818元/人;两人家庭人均月收入1667元/人;三人家庭(包括三人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1515元/人)。3、申请人的住房面积应该低于制定的最新标准,一般人均面积不可以低于17㎡。4、申请人和申请人家庭成员在3年内出现房屋赠与或者转让行为的(房屋建筑面积超出市规定的相应标准),不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5、申请人的名下如果有商铺、办公用房、或者有相关的运行车辆的,不可以申请相应的住房。6、申请人以及家庭成员的名下有价值超过一定数额(15万元)的车辆的,也不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7、申请人或者家庭成员名下有公司的或者参股的,注册资金超过15万元也不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8、申请人或者家庭成员出现离异状况或者出现再婚状况的,离异的时间应该满3年。9、申请人的年龄应该满25周岁,并且不可以超过70周岁。在校学生和现役军人不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最后,如果做了其他的相关规定,申请人也不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一、北京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是什么北京经济适用房,一般需要满足四个申请条件,具体如下:1、申请人户籍登记在本区,取得本市户籍满5年。其中,家庭为单人的申请人,应当符合晚婚年龄。离异的,应当满3年;2、申请家庭上一年度家庭收入的标准,要按家庭人口不同而不同。1人户家庭、2人户家庭、3人户家庭、4人户家庭、5人及以上家庭的年收入应分别低于22700元、36300元、45300元、52900元、60000元;3、申请家庭总资产为,1人户家庭低于24万元。2人户家庭低于27万元,3人户低于36万元,4人户低于45万元,5人户及以上家庭低于48万元;4、家庭住房人均使用面积要低于10平方米,且5年内没有出售或者转让过房产。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人应具有本市城六区(新城区、莲湖区、碑林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或长安区户口。2.申请人家庭人均月收入符合市规定的最新标准。经济适用房标准:收入2730元/人月;两人家庭人均月收入2503元/人月;三人家庭(包括三人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2275元/人月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市规定的相应标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4.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3年内有房屋赠与及转让的(房屋建筑面积超出市规定的相应标准),不得申请。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有商也用房购买价格高过15万元的非营运车辆的,不得申请。6.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拥有购买价格超过15万元的非营运车辆的,不得申请。法律依据:《西安经济适用房价格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加强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规范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行为,促进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国家经济适用住房价格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纳入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建设用地实行行政划拨,享受提供的优惠,向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的普通居民住房。第三条 本市的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适用本办法。第四条 市价格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主管部门,依法对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实施管理。
第2种观点: 一、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是什么1、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如下:(1)申请经济适用房的家庭至少有一人具有申请地常住城镇居民户口5年以上;(2)申请人是已婚的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3)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4)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申请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2、法律依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二、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流程是什么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流程如下:1、购房资格登记。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事处申请办理购房资格登记;2、购房申请登记。已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登记的申请人在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发布了经济适用住房项目销售公告后,应持身份证明、《经济适用住房准予资格登记通知书》到规定地点办理购房申请登记;3、确定入围名单。照住房困难程度进行排序,并将排序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4、确定选房顺序。以公开摇号方式分别确定正式入围家庭和候补入围家庭的选房顺序号;5、轮候选房。正式入围申请人放弃选择的房源,由候补入围申请人按顺序递补选房。市住房保障机构对已选定住房的申请人出具准予购买证明,申请人据此办理购房手续。
第3种观点: 1.申请人应该具备西安市的城镇户籍。2.申请人的家庭收入低于市规定的相应标准(单身人均月收入1818元/人;两人家庭人均月收入1667元/人;三人家庭(包括三人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1515元/人);3.申请人的住房面积应该低于制定的最新标准,一般人均面积不可以低于17㎡。4.申请人和申请人家庭成员在3年内出现房屋赠与或者转让行为的(房屋建筑面积超出市规定的相应标准),不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5.申请人的名下如果有商铺、办公用房、或者有相关的运行车辆的,不可以申请相应的住房。6.申请人以及家庭成员的名下有价值超过一定数额(15万元)的车辆的,也不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7.申请人或者家庭成员名下有公司的或者参股的,注册资金超过15万元也不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8.申请人或者家庭成员出现离异状况或者出现再婚状况的,离异的时间应该满3年。9.申请人的年龄应该满25周岁,并且不可以超过70周岁。在校学生和现役军人不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最后,如果做了其他的相关规定,申请人也不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 法律依据:《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三、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十一)严格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经济适用住房属于性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各种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可转让经济适用住房,但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城市确定,可优先回购;购房人向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后,也可以取得完全产权。上述规定应在经济适用住房购房合同中予以明确。回购的经济适用住房,继续向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出售。
第1种观点: 申请购买西安市经济适用住房需要具备以下条件及其它需要注意事项:1.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人应具有本市城六区(新城区、莲湖区、碑林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或长安区户口。2.申请人家庭人均月收入符合市规定的最新标准。经济适用房标准:收入2730元/人月;两人家庭人均月收入2503元/人月;三人家庭(包括三人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2275元/人月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市规定的相应标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4.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3年内有房屋赠与及转让的(房屋建筑面积超出市规定的相应标准),不得申请。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有商也用房购买价格高过15万元的非营运车辆的,不得申请。6.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拥有购买价格超过15万元的非营运车辆的,不得申请。7.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有公司或出资参股的,注册(参股)资金超过15万元的,不得申请。8.申请人或家庭成员离异、涉及房产处置且未再婚的,离异时间应满六个月。9.申请人年龄单身(未婚及离异、丧偶独身)应年满25周岁(经适房),年满22周岁(限价房),且不得超过70周岁。在校学生及现役军人不能作为申请人。10、市规定的其他条件。如符合以上条件,您可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提出申请。西安市在2015年6月底以前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户口同意登记为居民户口。只要符合我市经适房准入条件,即可在户籍所在地社区提出申请。西安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经济适用房申购要提供税收证明。西安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申购经济适用房应提交以下材料:1、按要求填写完整的《西安市保障性住房购买资格申请审核表》(一式三份);2、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3、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户口簿或户籍卡复印件(验原件),持户籍卡的申请人或家庭成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4、未成年人的出生证明或独生子女证复印件(验原件);5、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离异带子女的,提供离婚证复印件(验原件)、民事调解书、判决书复印件(验原件)或离婚协议档案及未再婚证明。丧偶带子女的,提供丧偶的死亡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及本人未再婚证明。未婚、离异未带子女或丧偶未带子女的视为单身,提供未婚证明;6、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工作单位具备法人资格的由工作单位出具证明,无工作单位及工作单位无法人资格的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7、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住房证明(现住房证明:工作单位具备法人资格的由工作单位出具证明,无工作单位及工作单位无法人资格的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身份证及户口本地址证明:需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8、特殊情况需另外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人应具有本市城六区(新城区、莲湖区、碑林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或长安区户口。2.申请人家庭人均月收入符合市规定的最新标准。经济适用房标准:收入2730元/人月;两人家庭人均月收入2503元/人月;三人家庭(包括三人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2275元/人月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市规定的相应标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4.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3年内有房屋赠与及转让的(房屋建筑面积超出市规定的相应标准),不得申请。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有商也用房购买价格高过15万元的非营运车辆的,不得申请。6.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拥有购买价格超过15万元的非营运车辆的,不得申请。法律依据:《西安经济适用房价格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加强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规范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行为,促进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国家经济适用住房价格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纳入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建设用地实行行政划拨,享受提供的优惠,向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的普通居民住房。第三条 本市的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适用本办法。第四条 市价格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主管部门,依法对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实施管理。
第3种观点: 西安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1、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人应具有本市城六区(新城区、莲湖区、碑林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或长安区户口;2、申请人家庭人均月收入符合市规定的最新标准。经济适用房标准:(1)收入2730元/人月;(2)两人家庭人均月收入2503元/人月;(3)三人家庭(包括三人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2275元/人月。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市规定的相应标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4、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3年内有房屋赠与及转让的(房屋建筑面积超出市规定的相应标准)不得申请;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有商也用房购买价格高过15万元的非营运车辆的,不得申请;6、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拥有购买价格超过15万元的非营运车辆的,不得申请;7、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有公司或出资参股的,注册资金超过15万元的,不得申请;8、申请人或家庭成员离异、涉及房产处置且未再婚的,离异时间应满六个月;9、申请人年龄单身(未婚及离异、丧偶独身)应年满25周岁(经适房),年满22周岁(限价房),且不得超过70周岁。在校学生及现役军人不能作为申请人;10、市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律依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条经济适用住房制度是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体系的组成部分。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要与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相衔接。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供应、使用及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