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执行异议是指人民在民事案件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被执行的财产的全部或一部分主张权利并要求人民停止并变更执行的请求。执行异议是在执行行为侵害执行当事人或者案外人的利益时,所给予的一种执行救济方法。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 第三百零四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案外人、当事人对执行异议裁定不服,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由执行管辖。第三百零五条 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除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案外人的执行异议申请已经被人民裁定驳回;(二)有明确的排除对执行标的执行的诉讼请求,且诉讼请求与原判决、裁定无关;(三)自执行异议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人民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十五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2、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起诉讼。
第1种观点: 一、执行异议被驳回后有什么的处理办法1、执行异议被驳回后,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起诉讼。人民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起诉讼。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复议。二、执行异议之诉立案材料有哪些1、异议书,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1份提交;2、申请人是公民的,提交身份证或户口本的复印件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交营业执照或其他注册登记资料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3、委托代理人申请的,提交经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写明委托事项和代理人的权限委托代理人为律师的,应当出具律师事务所函及律师证复印件;4、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申请的,应当提交继承或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5、涉外、涉港澳台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应当按照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提交相应的公证和认证材料;6、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是外文的,须附有相关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文。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提出执行异议。写一份执行异议书,写出异议的理由,并提供相应的证据。会召开听证会,听取双方的意见,然后裁定是否支持异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二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复议。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执行异议是指人民在民事案件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被执行的财产的全部或一部分主张权利并要求人民停止并变更执行的请求。执行异议是在执行行为侵害执行当事人或者案外人的利益时,所给予的一种执行救济方法。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 第三百零四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案外人、当事人对执行异议裁定不服,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由执行管辖。第三百零五条 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除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案外人的执行异议申请已经被人民裁定驳回;(二)有明确的排除对执行标的执行的诉讼请求,且诉讼请求与原判决、裁定无关;(三)自执行异议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人民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十五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执行异议是指人民在民事案件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被执行的财产的全部或一部分主张权利并要求人民停止并变更执行的请求。执行异议是在执行行为侵害执行当事人或者案外人的利益时,所给予的一种执行救济方法。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 第三百零四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案外人、当事人对执行异议裁定不服,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由执行管辖。第三百零五条 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除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案外人的执行异议申请已经被人民裁定驳回;(二)有明确的排除对执行标的执行的诉讼请求,且诉讼请求与原判决、裁定无关;(三)自执行异议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人民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十五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第2种观点: 案外人的执行异议被驳回后,需在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起诉讼。提起执行异议之诉条件如下:1、执行异议之诉必须在执行过程中提起,在执行程序开始后、针对执行标的的强制执行程序终结前提起;2、案外人、申请执行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必须经过执行异议审查的前置程序,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执行已经作出执行异议审查的裁定,案外人或申请执行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执行异议之诉;3、案外人、申请执行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必须有明确的诉讼请求,要求停止执行或继续执行,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可以同时提出确权的诉讼请求,申请执行人不能同时提出对执行标的进行确权的诉讼请求;4、案外人、申请执行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理由必须是针对执行标的的实体权利提出异议,而不是针对执行行为提出异议;5、案外人、申请执行人提出的诉讼请求必须与作为执行依据的生效裁判无关,如异议针对执行依据的生效裁判,应告知当事人通过审判监督程序进行救济;6、执行异议之诉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起,案外人、申请执行人应当自执行异议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执行异议之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起诉讼。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执行异议被驳回后,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起诉讼。人民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七条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起诉讼。第二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