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一、梧州兽药生产许可证核发法律依据是什么《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兽药生产许可证核发”下放至省级兽药行政主管部门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管理条例》第十一条从事兽药生产的企业,应当符合国家兽药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并具备下列条件……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申请人方可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附具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省、自治区、直辖市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发给兽药生产许可证;不合格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兽药管理条例第十一条从事兽药生产的企业,应当符合国家兽药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并具备下列条件:(一)与所生产的兽药相适应的兽医学、药学或者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二)与所生产的兽药相适应的厂房、设施;(三)与所生产的兽药相适应的兽药质量管理和质量检验的机构、人员、仪器设备;(四)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的生产环境;(五)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的其他生产条件。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申请人方可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附具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省、自治区、直辖市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发给兽药生产许可证;不合格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二、梧州兽药生产许可证核发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
第3种观点: 一、梧州农药经营许可证变更受理条件有哪些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和《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申请农药经营许可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有农学、植保、农药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专业教育培训机构五十六学时以上的学习经历,熟悉农药管理规定,掌握农药和病虫害防治专业知识,能够指导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经营人员;(二)有不少于三十平方米的营业场所、不少于五十平方米的仓储场所,并与其他商品、生活区域、饮用水源有效隔离;兼营其他农业投入品的,应当具有相对的农药经营区域;(三)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应当配备通风、消防、预防中毒等设施,有与所经营农药品种、类别相适应的货架、柜台等展示、陈列的设施设备;(四)有可追溯电子信息码扫描识别设备和用于记载农药购进、储存、销售等电子台账的计算机管理系统;(五)有进货查验、台账记录、安全管理、安全防护、应急处置、仓储管理、农药废弃物回收与处置、使用指导等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六)农业部规定的其他条件。经营使用农药的,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熟悉使用农药相关专业知识和病虫害防治的专业技术人员,并有两年以上从事农学、植保、农药相关工作的经历;(二)有明显标识的销售专柜、仓储场所及其配套的安全保障设施、设备;(三)符合省级农业部门制定的使用农药的定点经营布局。农药经营者的分支机构也应当符合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相关规定。使用农药经营者的分支机构经营使用农药的,应当符合使用农药定点经营规定。二、梧州农药经营许可证变更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
第1种观点: 一、梧州农药经营许可受理条件有哪些(一)有农学、植保、农药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专业教育培训机构五十六学时以上的学习经历,熟悉农药管理规定,掌握农药和病虫害防治专业知识,能够指导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经营人员;(二)有不少于三十平方米的营业场所、不少于五十平方米的仓储场所,并与其他商品、生活区域、饮用水源有效隔离;兼营其他农业投入品的,应当具有相对的农药经营区域;(三)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应当配备通风、消防、预防中毒等设施,有与所经营农药品种、类别相适应的货架、柜台等展示、陈列的设施设备;(四)有可追溯电子信息码扫描识别设备和用于记载农药购进、储存、销售等电子台账的计算机管理系统;(五)有进货查验、台账记录、安全管理、安全防护、应急处置、仓储管理、农药废弃物回收与处置、使用指导等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六)农业部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梧州办理农药经营许可法律依据是什么《农药管理条例》(1997年5月8日令第216号发布,2017年3月16日予以修改)第二十四条:国家实行农药经营许可制度,但经营卫生用农药的除外。农药经营者应当具备条件,并按照农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农业主管部门申请农药经营许可证:(一)有具备农药和病虫害防治专业知识,熟悉农药管理规定,能够指导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经营人员;(二)有与其他商品以及饮用水水源、生活区域等有效隔离的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并配备与所申请经营农药相适应的防护设施。(三)有与所申请经营农药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台账记录、安全防护、应急处置、仓储管理等制度。经营使用农药的,还应当配备相应的用药指导和病虫害防治专业技术人员,并按照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定点经营。县级以上地方农业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符合条件的,核发农药经营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2种观点: 一、梧州农药广告审查办理的地点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农业农村厅15号窗口二、梧州农药广告审查的办理条件1、符合国家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制定的《农药广告审查办法》规定的程序;2、农药已经国家批准登记;3、农药广告内容与《农药登记证》和《农药登记公告》的内容相符;4、农药广告中没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如“无害”、“无毒”、“无残留”、“保证高产”等;5、农药广告中没有有效率及获奖的内容;6、农药广告中没有农药科研、植保单位、学术机构或者专家、用户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内容;7、农药广告中没有使用直接或者暗示的方法,以及模棱两可、言过其实的用语,使人在产品的安全性、适用性或者批准等方面产生错觉;8、农药广告中没有滥用未经国家认可的研究成果或者不科学的词句、术语;9、农药广告中不含有“无效退款”、“保险公司保险”等承诺;10、农药广告中未出现违反农药安全使用规定的用语、画面,如在防护不符合要求情况下的操作,农药靠近食品、饲料、儿童等;11、农药广告的批准文号列为广告内容同时发布。三、梧州农药广告审查办理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和保健食品广告,以及法律、行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有关部门(以下称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2、《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附件2第25项:农药广告审批。下放至省级农业行政部门实施。
第3种观点: 一、梧州农药经营许可证延续流程怎么走1、收件。申请人通过行政服务中心1号窗口、“一网通办”统一受理平台、物流快递等方式提交申请材料。收件工作人员依据申请材料目录及形式标准,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的出具收件凭证。2、受理。受理工作人员5个工作日内,依据受理条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3、审查。市农药检定所经办人员2个工作日内,依据审批条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需要现场核查,经办人员3个工作日内开展核查,然后将结果报市农业农村委审核。4、决定。市农业农村委依据审批条件对相关审查意见进行复核,于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审批的决定。5、制证与送达。发证窗口工作人员于10个工作日内,根据决定结果制作许可证并送达申请人。二、梧州农药经营许可证延续办理的法律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国家实行农药经营许可制度,但经营卫生用农药的除外。农药经营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按照农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农业主管部门申请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使用农药的,还应当配备相应的用药指导和病虫害防治专业技术人员,并按照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定点经营。
第1种观点: 一、钦州农药广告审查受理的条件有哪些1、符合国家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制定的《农药广告审查办法》规定的程序;2、农药已经国家批准登记;3、农药广告内容与《农药登记证》和《农药登记公告》的内容相符;4、农药广告中没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如“无害”、“无毒”、“无残留”、“保证高产”等;5、农药广告中没有有效率及获奖的内容;6、农药广告中没有农药科研、植保单位、学术机构或者专家、用户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内容;7、农药广告中没有使用直接或者暗示的方法,以及模棱两可、言过其实的用语,使人在产品的安全性、适用性或者批准等方面产生错觉;8、农药广告中没有滥用未经国家认可的研究成果或者不科学的词句、术语;9、农药广告中不含有“无效退款”、“保险公司保险”等承诺;10、农药广告中未出现违反农药安全使用规定的用语、画面,如在防护不符合要求情况下的操作,农药靠近食品、饲料、儿童等;11、农药广告的批准文号列为广告内容同时发布。二、钦州农药广告审查的办理流程1、申请人提出申请2、服务窗口首问负责人对申请当场审查作出处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当场决定受理。不属于农业部门职责范围的,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告知向有关单位申请;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的全部内容3、广西区植保总站岗位责任人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4、厅种植业处审核5、厅分管领导审批,作出同意或不予同意决定6、广西区植保站岗位责任人制作决定文书,服务窗口首问负责人将决定文书送达申请人三、钦州农药广告审查办理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和保健食品广告,以及法律、行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有关部门(以下称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2、《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附件2第25项:农药广告审批。下放至省级农业行政部门实施。
第2种观点: 一、梧州农药广告审查办理的地点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农业农村厅15号窗口二、梧州农药广告审查的办理条件1、符合国家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制定的《农药广告审查办法》规定的程序;2、农药已经国家批准登记;3、农药广告内容与《农药登记证》和《农药登记公告》的内容相符;4、农药广告中没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如“无害”、“无毒”、“无残留”、“保证高产”等;5、农药广告中没有有效率及获奖的内容;6、农药广告中没有农药科研、植保单位、学术机构或者专家、用户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内容;7、农药广告中没有使用直接或者暗示的方法,以及模棱两可、言过其实的用语,使人在产品的安全性、适用性或者批准等方面产生错觉;8、农药广告中没有滥用未经国家认可的研究成果或者不科学的词句、术语;9、农药广告中不含有“无效退款”、“保险公司保险”等承诺;10、农药广告中未出现违反农药安全使用规定的用语、画面,如在防护不符合要求情况下的操作,农药靠近食品、饲料、儿童等;11、农药广告的批准文号列为广告内容同时发布。三、梧州农药广告审查办理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和保健食品广告,以及法律、行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有关部门(以下称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2、《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附件2第25项:农药广告审批。下放至省级农业行政部门实施。
第3种观点: 一、柳州农药广告审查需要什么材料农药广告申请表农药生产者和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其他生产、经营资格的证明文件农药产品标签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准产证农药登记证、产品标准号法律、法规规定的及其他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的证明文件二、柳州农药广告审查受理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四十六条规定、《农药广告审查办法》第四条、《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根据1995年4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30号发布;根据1998年12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农业部令第88号修正。1.符合国家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制定的《农药广告审查办法》规定的程序;2.农药已经国家批准登记;3.农药广告内容与《农药登记证》和《农药登记公告》的内容相符;4.农药广告中没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如“无害”、“无毒”、“无残留”、“保证高产”等;5.农药广告中没有有效率及获奖的内容;6.农药广告中没有农药科研、植保单位、学术机构或者专家、用户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内容;7.农药广告中没有使用直接或者暗示的方法,以及模棱两可、言过其实的用语,使人在产品的安全性、适用性或者批准等方面产生错觉;8.农药广告中没有滥用未经国家认可的研究成果或者不科学的词句、术语;9.农药广告中不含有“无效退款”、“保险公司保险”等承诺;10.农药广告中未出现违反农药安全使用规定的用语、画面,如在防护不符合要求情况下的操作,农药靠近食品、饲料、儿童等;11.农药广告的批准文号列为广告内容同时发布。
第1种观点: 一、钦州农药广告审查要办多久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8个工作日二、钦州农药广告审查受理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四十六条规定、《农药广告审查办法》第四条、《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根据1995年4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30号发布;根据1998年12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农业部令第88号修正。1.符合国家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制定的《农药广告审查办法》规定的程序;2.农药已经国家批准登记;3.农药广告内容与《农药登记证》和《农药登记公告》的内容相符;4.农药广告中没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如“无害”、“无毒”、“无残留”、“保证高产”等;5.农药广告中没有有效率及获奖的内容;6.农药广告中没有农药科研、植保单位、学术机构或者专家、用户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内容;7.农药广告中没有使用直接或者暗示的方法,以及模棱两可、言过其实的用语,使人在产品的安全性、适用性或者批准等方面产生错觉;8.农药广告中没有滥用未经国家认可的研究成果或者不科学的词句、术语;9.农药广告中不含有“无效退款”、“保险公司保险”等承诺;10.农药广告中未出现违反农药安全使用规定的用语、画面,如在防护不符合要求情况下的操作,农药靠近食品、饲料、儿童等;11.农药广告的批准文号列为广告内容同时发布。
第2种观点: 一、梧州农药广告审查办理的地点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农业农村厅15号窗口二、梧州农药广告审查的办理条件1、符合国家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制定的《农药广告审查办法》规定的程序;2、农药已经国家批准登记;3、农药广告内容与《农药登记证》和《农药登记公告》的内容相符;4、农药广告中没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如“无害”、“无毒”、“无残留”、“保证高产”等;5、农药广告中没有有效率及获奖的内容;6、农药广告中没有农药科研、植保单位、学术机构或者专家、用户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内容;7、农药广告中没有使用直接或者暗示的方法,以及模棱两可、言过其实的用语,使人在产品的安全性、适用性或者批准等方面产生错觉;8、农药广告中没有滥用未经国家认可的研究成果或者不科学的词句、术语;9、农药广告中不含有“无效退款”、“保险公司保险”等承诺;10、农药广告中未出现违反农药安全使用规定的用语、画面,如在防护不符合要求情况下的操作,农药靠近食品、饲料、儿童等;11、农药广告的批准文号列为广告内容同时发布。三、梧州农药广告审查办理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和保健食品广告,以及法律、行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有关部门(以下称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2、《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附件2第25项:农药广告审批。下放至省级农业行政部门实施。
第3种观点: 一、钦州农药经营许可法律依据是什么《农药管理条例》(1997年5月8日令第216号发布,2017年3月16日予以修改)第二十四条:国家实行农药经营许可制度,但经营卫生用农药的除外。农药经营者应当具备条件,并按照农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农业主管部门申请农药经营许可证:(一)有具备农药和病虫害防治专业知识,熟悉农药管理规定,能够指导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经营人员;(二)有与其他商品以及饮用水水源、生活区域等有效隔离的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并配备与所申请经营农药相适应的防护设施。(三)有与所申请经营农药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台账记录、安全防护、应急处置、仓储管理等制度。经营使用农药的,还应当配备相应的用药指导和病虫害防治专业技术人员,并按照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定点经营。县级以上地方农业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符合条件的,核发农药经营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二、钦州农药经营许可的办理地点广西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8号市民服务中心二楼市行政审批局涉农海洋审批综合窗口39-40号。
第1种观点: 一、柳州农药广告审查需要什么材料农药广告申请表农药生产者和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其他生产、经营资格的证明文件农药产品标签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准产证农药登记证、产品标准号法律、法规规定的及其他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的证明文件二、柳州农药广告审查受理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四十六条规定、《农药广告审查办法》第四条、《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根据1995年4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30号发布;根据1998年12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农业部令第88号修正。1.符合国家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制定的《农药广告审查办法》规定的程序;2.农药已经国家批准登记;3.农药广告内容与《农药登记证》和《农药登记公告》的内容相符;4.农药广告中没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如“无害”、“无毒”、“无残留”、“保证高产”等;5.农药广告中没有有效率及获奖的内容;6.农药广告中没有农药科研、植保单位、学术机构或者专家、用户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内容;7.农药广告中没有使用直接或者暗示的方法,以及模棱两可、言过其实的用语,使人在产品的安全性、适用性或者批准等方面产生错觉;8.农药广告中没有滥用未经国家认可的研究成果或者不科学的词句、术语;9.农药广告中不含有“无效退款”、“保险公司保险”等承诺;10.农药广告中未出现违反农药安全使用规定的用语、画面,如在防护不符合要求情况下的操作,农药靠近食品、饲料、儿童等;11.农药广告的批准文号列为广告内容同时发布。
第2种观点: 一、桂林农药广告审查受理的条件有哪些1、符合国家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制定的《农药广告审查办法》规定的程序;2、农药已经国家批准登记;3、农药广告内容与《农药登记证》和《农药登记公告》的内容相符;4、农药广告中没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如“无害”、“无毒”、“无残留”、“保证高产”等;5、农药广告中没有有效率及获奖的内容;6、农药广告中没有农药科研、植保单位、学术机构或者专家、用户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内容;7、农药广告中没有使用直接或者暗示的方法,以及模棱两可、言过其实的用语,使人在产品的安全性、适用性或者批准等方面产生错觉;8、农药广告中没有滥用未经国家认可的研究成果或者不科学的词句、术语;9、农药广告中不含有“无效退款”、“保险公司保险”等承诺;10、农药广告中未出现违反农药安全使用规定的用语、画面,如在防护不符合要求情况下的操作,农药靠近食品、饲料、儿童等;11、农药广告的批准文号列为广告内容同时发布。二、桂林农药广告审查的办理材料1、农药广告申请表2、农药生产者和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其他生产、经营资格的证明文件3、农药产品标签4、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准产证5、农药登记证、产品标准号6、法律、法规规定的及其他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的证明文件三、桂林农药广告审查办理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和保健食品广告,以及法律、行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有关部门(以下称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2、《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附件2第25项:农药广告审批。下放至省级农业行政部门实施。
第3种观点: 一、梧州农药广告审查办理的地点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农业农村厅15号窗口二、梧州农药广告审查的办理条件1、符合国家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制定的《农药广告审查办法》规定的程序;2、农药已经国家批准登记;3、农药广告内容与《农药登记证》和《农药登记公告》的内容相符;4、农药广告中没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如“无害”、“无毒”、“无残留”、“保证高产”等;5、农药广告中没有有效率及获奖的内容;6、农药广告中没有农药科研、植保单位、学术机构或者专家、用户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内容;7、农药广告中没有使用直接或者暗示的方法,以及模棱两可、言过其实的用语,使人在产品的安全性、适用性或者批准等方面产生错觉;8、农药广告中没有滥用未经国家认可的研究成果或者不科学的词句、术语;9、农药广告中不含有“无效退款”、“保险公司保险”等承诺;10、农药广告中未出现违反农药安全使用规定的用语、画面,如在防护不符合要求情况下的操作,农药靠近食品、饲料、儿童等;11、农药广告的批准文号列为广告内容同时发布。三、梧州农药广告审查办理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和保健食品广告,以及法律、行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有关部门(以下称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2、《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附件2第25项:农药广告审批。下放至省级农业行政部门实施。
第1种观点: 一、梧州农药经营许可证变更收费吗不收费二、梧州农药经营许可证变更办理条件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和《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申请农药经营许可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有农学、植保、农药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专业教育培训机构五十六学时以上的学习经历,熟悉农药管理规定,掌握农药和病虫害防治专业知识,能够指导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经营人员;(二)有不少于三十平方米的营业场所、不少于五十平方米的仓储场所,并与其他商品、生活区域、饮用水源有效隔离;兼营其他农业投入品的,应当具有相对的农药经营区域;(三)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应当配备通风、消防、预防中毒等设施,有与所经营农药品种、类别相适应的货架、柜台等展示、陈列的设施设备;(四)有可追溯电子信息码扫描识别设备和用于记载农药购进、储存、销售等电子台账的计算机管理系统;(五)有进货查验、台账记录、安全管理、安全防护、应急处置、仓储管理、农药废弃物回收与处置、使用指导等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六)农业部规定的其他条件。经营使用农药的,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熟悉使用农药相关专业知识和病虫害防治的专业技术人员,并有两年以上从事农学、植保、农药相关工作的经历;(二)有明显标识的销售专柜、仓储场所及其配套的安全保障设施、设备;(三)符合省级农业部门制定的使用农药的定点经营布局。农药经营者的分支机构也应当符合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相关规定。使用农药经营者的分支机构经营使用农药的,应当符合使用农药定点经营规定。三、梧州农药经营许可证变更办理材料1.农药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2.农药经营许可证复印件3.变更内容的说明及证明材料(变更法人代表或负责人的,还应当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4.变更后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收件。申请人通过行政服务中心1号窗口、“一网通办”统一受理平台、物流快递等方式提交申请材料。收件工作人员依据申请材料目录及形式标准,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的出具收件凭证。2、受理。受理工作人员5个工作日内,依据受理条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3、审查。市农药检定所经办人员2个工作日内,依据审批条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需要现场核查,经办人员3个工作日内开展核查,然后将结果报市农业农村委审核。4、决定。市农业农村委依据审批条件对相关审查意见进行复核,于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审批的决定。5、制证与送达。发证窗口工作人员于10个工作日内,根据决定结果制作许可证并送达申请人。法律依据:《农药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 国家实行农药生产许可制度。农药生产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按照农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主管部门申请农药生产许可证。
第3种观点: 一、梧州农药经营许可受理条件有哪些(一)有农学、植保、农药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专业教育培训机构五十六学时以上的学习经历,熟悉农药管理规定,掌握农药和病虫害防治专业知识,能够指导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经营人员;(二)有不少于三十平方米的营业场所、不少于五十平方米的仓储场所,并与其他商品、生活区域、饮用水源有效隔离;兼营其他农业投入品的,应当具有相对的农药经营区域;(三)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应当配备通风、消防、预防中毒等设施,有与所经营农药品种、类别相适应的货架、柜台等展示、陈列的设施设备;(四)有可追溯电子信息码扫描识别设备和用于记载农药购进、储存、销售等电子台账的计算机管理系统;(五)有进货查验、台账记录、安全管理、安全防护、应急处置、仓储管理、农药废弃物回收与处置、使用指导等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六)农业部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梧州办理农药经营许可法律依据是什么《农药管理条例》(1997年5月8日令第216号发布,2017年3月16日予以修改)第二十四条:国家实行农药经营许可制度,但经营卫生用农药的除外。农药经营者应当具备条件,并按照农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农业主管部门申请农药经营许可证:(一)有具备农药和病虫害防治专业知识,熟悉农药管理规定,能够指导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经营人员;(二)有与其他商品以及饮用水水源、生活区域等有效隔离的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并配备与所申请经营农药相适应的防护设施。(三)有与所申请经营农药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台账记录、安全防护、应急处置、仓储管理等制度。经营使用农药的,还应当配备相应的用药指导和病虫害防治专业技术人员,并按照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定点经营。县级以上地方农业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符合条件的,核发农药经营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1种观点: 一、梧州农药经营许可证变更受理条件有哪些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和《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申请农药经营许可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有农学、植保、农药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专业教育培训机构五十六学时以上的学习经历,熟悉农药管理规定,掌握农药和病虫害防治专业知识,能够指导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经营人员;(二)有不少于三十平方米的营业场所、不少于五十平方米的仓储场所,并与其他商品、生活区域、饮用水源有效隔离;兼营其他农业投入品的,应当具有相对的农药经营区域;(三)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应当配备通风、消防、预防中毒等设施,有与所经营农药品种、类别相适应的货架、柜台等展示、陈列的设施设备;(四)有可追溯电子信息码扫描识别设备和用于记载农药购进、储存、销售等电子台账的计算机管理系统;(五)有进货查验、台账记录、安全管理、安全防护、应急处置、仓储管理、农药废弃物回收与处置、使用指导等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六)农业部规定的其他条件。经营使用农药的,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熟悉使用农药相关专业知识和病虫害防治的专业技术人员,并有两年以上从事农学、植保、农药相关工作的经历;(二)有明显标识的销售专柜、仓储场所及其配套的安全保障设施、设备;(三)符合省级农业部门制定的使用农药的定点经营布局。农药经营者的分支机构也应当符合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相关规定。使用农药经营者的分支机构经营使用农药的,应当符合使用农药定点经营规定。二、梧州农药经营许可证变更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
第2种观点: 一、桂林农药经营许可证延续要办多久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8个工作日。二、桂林农药经营许可证延续条件是什么农药经营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农学、植保、农药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专业教育培训机构五十六学时以上的学习经历,熟悉农药管理规定,掌握农药和病虫害防治专业知识,能够指导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经营人员;(二)有不少于三十平方米的营业场所、不少于五十平方米的仓储场所,并与其他商品、生活区域、饮用水源有效隔离;兼营其他农业投入品的,应当具有相对的农药经营区域;(三)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应当配备通风、消防、预防中毒等设施,有与所经营农药品种、类别相适应的货架、柜台等展示、陈列的设施设备;(四)有可追溯电子信息码扫描识别设备和用于记载农药购进、储存、销售等电子台账的计算机管理系统;(五)有进货查验、台账记录、安全管理、安全防护、应急处置、仓储管理、农药废弃物回收与处置、使用指导等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六)农业部规定的其他条件。经营使用农药的,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熟悉使用农药相关专业知识和病虫害防治的专业技术人员,并有两年以上从事农学、植保、农药相关工作的经历;(二)有明显标识的销售专柜、仓储场所及其配套的安全保障设施、设备;(三)符合省级农业部门制定的使用农药的定点经营布局。农药经营者的分支机构也应当符合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相关规定。使用农药经营者的分支机构经营使用农药的,应当符合使用农药定点经营规定。
第3种观点: 一、梧州农药经营许可证延续要办多久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8个工作日二、梧州农药经营许可证延续的受理条件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和《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申请农药经营许可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有农学、植保、农药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专业教育培训机构五十六学时以上的学习经历,熟悉农药管理规定,掌握农药和病虫害防治专业知识,能够指导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经营人员;(二)有不少于三十平方米的营业场所、不少于五十平方米的仓储场所,并与其他商品、生活区域、饮用水源有效隔离;兼营其他农业投入品的,应当具有相对的农药经营区域;(三)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应当配备通风、消防、预防中毒等设施,有与所经营农药品种、类别相适应的货架、柜台等展示、陈列的设施设备;(四)有可追溯电子信息码扫描识别设备和用于记载农药购进、储存、销售等电子台账的计算机管理系统;(五)有进货查验、台账记录、安全管理、安全防护、应急处置、仓储管理、农药废弃物回收与处置、使用指导等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六)农业部规定的其他条件。经营使用农药的,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熟悉使用农药相关专业知识和病虫害防治的专业技术人员,并有两年以上从事农学、植保、农药相关工作的经历;(二)有明显标识的销售专柜、仓储场所及其配套的安全保障设施、设备;(三)符合省级农业部门制定的使用农药的定点经营布局。农药经营者的分支机构也应当符合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相关规定。使用农药经营者的分支机构经营使用农药的,应当符合使用农药定点经营规定。三、梧州农药经营许可证延续的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国家实行农药经营许可制度,但经营卫生用农药的除外。农药经营者应当具备条件,并按照农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农业主管部门申请农药经营许可证:(一)有具备农药和病虫害防治专业知识,熟悉农药管理规定,能够指导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经营人员;(二)有与其他商品以及饮用水水源、生活区域等有效隔离的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并配备与所申请经营农药相适应的防护设施;(三)有与所申请经营农药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台账记录、安全防护、应急处置、仓储管理等制度。经营使用农药的,还应当配备相应的用药指导和病虫害防治专业技术人员,并按照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定点经营。县级以上地方农业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符合条件的,核发农药经营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农药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继续经营农药的,农药经营者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九十日前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延续。
第1种观点: 一、来宾农药广告审查要办多久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8个工作日二、来宾农药广告审查受理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四十六条规定、《农药广告审查办法》第四条、《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根据1995年4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30号发布;根据1998年12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农业部令第88号修正。1.符合国家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制定的《农药广告审查办法》规定的程序;2.农药已经国家批准登记;3.农药广告内容与《农药登记证》和《农药登记公告》的内容相符;4.农药广告中没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如“无害”、“无毒”、“无残留”、“保证高产”等;5.农药广告中没有有效率及获奖的内容;6.农药广告中没有农药科研、植保单位、学术机构或者专家、用户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内容;7.农药广告中没有使用直接或者暗示的方法,以及模棱两可、言过其实的用语,使人在产品的安全性、适用性或者批准等方面产生错觉;8.农药广告中没有滥用未经国家认可的研究成果或者不科学的词句、术语;9.农药广告中不含有“无效退款”、“保险公司保险”等承诺;10.农药广告中未出现违反农药安全使用规定的用语、画面,如在防护不符合要求情况下的操作,农药靠近食品、饲料、儿童等;11.农药广告的批准文号列为广告内容同时发布。
第2种观点: 一、来宾药品广告审批受理条件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广告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广告主申请广告审查,应当依照法律、行规向广告审查机关提交有关证明文件。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办法》(2007年3月13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7号公布,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第规定,申请药品广告批准文号,应当提交《药品广告审查表》(附表1),并附与发布内容相一致的样稿(样片、样带)和药品广告申请的电子文件,同时提交以下真实、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一)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二)申请人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者《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三)申请人是药品经营企业的,应当提交药品生产企业同意其作为申请人的证明文件原件;(四)代办人代为申办药品广告批准文号的,应当提交申请人的委托书原件和代办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五)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含《进口药品注册证》、《医药产品注册证》)复印件、批准的说明书复印件和实际使用的标签及说明书;(六)非处方药品广告需提交非处方药品审核登记证书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七)申请进口药品广告批准文号的,应当提供进口药品代理机构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八)广告中涉及药品商品名称、注册商标、专利等内容的,应当提交相关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以及其他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的证明文件。提供本条规定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需加盖证件持有单位的印章。二、来宾药品广告审批收费情况不收费。
第3种观点: 一、柳州农药广告审查需要什么材料农药广告申请表农药生产者和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其他生产、经营资格的证明文件农药产品标签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准产证农药登记证、产品标准号法律、法规规定的及其他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的证明文件二、柳州农药广告审查受理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四十六条规定、《农药广告审查办法》第四条、《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根据1995年4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30号发布;根据1998年12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农业部令第88号修正。1.符合国家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制定的《农药广告审查办法》规定的程序;2.农药已经国家批准登记;3.农药广告内容与《农药登记证》和《农药登记公告》的内容相符;4.农药广告中没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如“无害”、“无毒”、“无残留”、“保证高产”等;5.农药广告中没有有效率及获奖的内容;6.农药广告中没有农药科研、植保单位、学术机构或者专家、用户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内容;7.农药广告中没有使用直接或者暗示的方法,以及模棱两可、言过其实的用语,使人在产品的安全性、适用性或者批准等方面产生错觉;8.农药广告中没有滥用未经国家认可的研究成果或者不科学的词句、术语;9.农药广告中不含有“无效退款”、“保险公司保险”等承诺;10.农药广告中未出现违反农药安全使用规定的用语、画面,如在防护不符合要求情况下的操作,农药靠近食品、饲料、儿童等;11.农药广告的批准文号列为广告内容同时发布。
第1种观点: 一、北海农药广告审查法律依据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和保健食品广告,以及法律、行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有关部门(以下称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附件2第25项农药广告审批。下放至省级农业行政部门实施。二、北海农药广告审查的受理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四十六条规定、《农药广告审查办法》第四条、《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根据1995年4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30号发布;根据1998年12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农业部令第88号修正。1.符合国家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制定的《农药广告审查办法》规定的程序;2.农药已经国家批准登记;3.农药广告内容与《农药登记证》和《农药登记公告》的内容相符;4.农药广告中没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如“无害”、“无毒”、“无残留”、“保证高产”等;5.农药广告中没有有效率及获奖的内容;6.农药广告中没有农药科研、植保单位、学术机构或者专家、用户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内容;7.农药广告中没有使用直接或者暗示的方法,以及模棱两可、言过其实的用语,使人在产品的安全性、适用性或者批准等方面产生错觉;8.农药广告中没有滥用未经国家认可的研究成果或者不科学的词句、术语;9.农药广告中不含有“无效退款”、“保险公司保险”等承诺;10.农药广告中未出现违反农药安全使用规定的用语、画面,如在防护不符合要求情况下的操作,农药靠近食品、饲料、儿童等;11.农药广告的批准文号列为广告内容同时发布。
第2种观点: 《农药广告审查办法》主要规定了农药广告的审查范围、审查程序和审查标准,明确了禁止发布虚假广告、夸大疗效、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等行为,并加强了对广告发布者和广告经营者的监管。《农药广告审查办法》是为了规范农药广告发布行为,保障公众健康安全而制定的法规。它规定了农药广告的审查范围、审查程序和审查标准,明确了广告发布者和广告经营者在广告发布过程中需要遵守的原则和规定。按照《办法》的规定,农药广告应当真实、准确、科学,并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不能夸大农药的疗效,不得含有虚假、误导性的内容。同时,《办法》还规定了广告审查部门和审核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对于违反农药广告审查办法的行为,将予以惩处,并进行公示。此外,除了加强发布者和经营者的监管外,农药广告审查办法还要求广告代言人必须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农药广告审查办法》是否规定了对于违反规定的处罚措施?是的。《农药广告审查办法》第十 对于违反规定的,广告检验机构将给予整改、警告、罚款等处罚,并可以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同时,对于涉嫌犯罪的,将移交相关部门处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农药广告审查办法》的实施,有助于规范农药广告发布行为,对于加强农药广告的监管,保障公众健康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广告发布者和广告经营者应当切实遵守《办法》的相关规定,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广告审查办法》第六条 广告发布者在发布农药广告前,应当先向省级以上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国家农药登记服务中心或其授权的机构提出审查申请,经过审查合格后方可发布广告。未经审查合格而擅自发布广告的,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第3种观点: 一、梧州农药广告审查需要的材料1、农药广告申请表2、农药生产者和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其他生产、经营资格的证明文件3、农药产品标签4、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准产证5、农药登记证、产品标准号6、法律、法规规定的及其他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的证明文件二、梧州农药广告审查的办理流程1、申请人提出申请2、服务窗口首问负责人对申请当场审查作出处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当场决定受理。不属于农业部门职责范围的,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告知向有关单位申请;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的全部内容3、广西区植保总站岗位责任人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4、厅种植业处审核5、厅分管领导审批,作出同意或不予同意决定6、广西区植保站岗位责任人制作决定文书,服务窗口首问负责人将决定文书送达申请人三、梧州农药广告审查办理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和保健食品广告,以及法律、行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有关部门(以下称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2、《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附件2第25项:农药广告审批。下放至省级农业行政部门实施。
第1种观点: 一、防城港农药广告审查什么时间办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二、防城港农药广告审查受理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四十六条规定、《农药广告审查办法》第四条、《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根据1995年4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30号发布;根据1998年12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农业部令第88号修正。1.符合国家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制定的《农药广告审查办法》规定的程序;2.农药已经国家批准登记;3.农药广告内容与《农药登记证》和《农药登记公告》的内容相符;4.农药广告中没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如“无害”、“无毒”、“无残留”、“保证高产”等;5.农药广告中没有有效率及获奖的内容;6.农药广告中没有农药科研、植保单位、学术机构或者专家、用户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内容;7.农药广告中没有使用直接或者暗示的方法,以及模棱两可、言过其实的用语,使人在产品的安全性、适用性或者批准等方面产生错觉;8.农药广告中没有滥用未经国家认可的研究成果或者不科学的词句、术语;9.农药广告中不含有“无效退款”、“保险公司保险”等承诺;10.农药广告中未出现违反农药安全使用规定的用语、画面,如在防护不符合要求情况下的操作,农药靠近食品、饲料、儿童等;11.农药广告的批准文号列为广告内容同时发布。
第2种观点: 一、防城港农药经营许可证延续收费吗不收费。二、防城港农药经营许可证延续需要什么材料农药经营许可证延续申请表农药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农药经营情况综合报告(包括经营人员、营业场所面积、仓储场所面积变化情况,以及诚信经营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三、防城港农药经营许可证延续受理条件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和《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申请农药经营许可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有农学、植保、农药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专业教育培训机构五十六学时以上的学习经历,熟悉农药管理规定,掌握农药和病虫害防治专业知识,能够指导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经营人员;(二)有不少于三十平方米的营业场所、不少于五十平方米的仓储场所,并与其他商品、生活区域、饮用水源有效隔离;兼营其他农业投入品的,应当具有相对的农药经营区域;(三)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应当配备通风、消防、预防中毒等设施,有与所经营农药品种、类别相适应的货架、柜台等展示、陈列的设施设备;(四)有可追溯电子信息码扫描识别设备和用于记载农药购进、储存、销售等电子台账的计算机管理系统;(五)有进货查验、台账记录、安全管理、安全防护、应急处置、仓储管理、农药废弃物回收与处置、使用指导等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六)农业部规定的其他条件。经营使用农药的,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熟悉使用农药相关专业知识和病虫害防治的专业技术人员,并有两年以上从事农学、植保、农药相关工作的经历;(二)有明显标识的销售专柜、仓储场所及其配套的安全保障设施、设备;(三)符合省级农业部门制定的使用农药的定点经营布局。农药经营者的分支机构也应当符合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相关规定。使用农药经营者的分支机构经营使用农药的,应当符合使用农药定点经营规定。
第3种观点: 一、贵港农药广告审查收费吗不收费。二、贵港市农药广告审查受理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农药广告审查办法》第四条、《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1.符合国家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制定的《农药广告审查办法》规定的程序;2.农药已经国家批准登记;3.农药广告内容与《农药登记证》和《农药登记公告》的内容相符;4.农药广告中没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如“无害”、“无毒”、“无残留”、“保证高产”等;5.农药广告中没有有效率及获奖的内容;6.农药广告中没有农药科研、植保单位、学术机构或者专家、用户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内容;7.农药广告中没有使用直接或者暗示的方法,以及模棱两可、言过其实的用语,使人在产品的安全性、适用性或者批准等方面产生错觉;8.农药广告中没有滥用未经国家认可的研究成果或者不科学的词句、术语;9.农药广告中不含有“无效退款”、“保险公司保险”等承诺;10.农药广告中未出现违反农药安全使用规定的用语、画面,如在防护不符合要求情况下的操作,农药靠近食品、饲料、儿童等;11.农药广告的批准文号列为广告内容同时发布。
第1种观点: 一、来宾农药广告审查在哪办理来宾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农业农村厅15号窗口二、来宾农药广告审查受理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四十六条规定《农药广告审查办法》第四条《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根据1995年4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30号发布;根据1998年12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农业部令第88号修正。1.符合国家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制定的《农药广告审查办法》规定的程序;2.农药已经国家批准登记;3.农药广告内容与《农药登记证》和《农药登记公告》的内容相符;4.农药广告中没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如“无害”、“无毒”、“无残留”、“保证高产”等;5.农药广告中没有有效率及获奖的内容;6.农药广告中没有农药科研、植保单位、学术机构或者专家、用户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内容;7.农药广告中没有使用直接或者暗示的方法,以及模棱两可、言过其实的用语,使人在产品的安全性、适用性或者批准等方面产生错觉;8.农药广告中没有滥用未经国家认可的研究成果或者不科学的词句、术语;9.农药广告中不含有“无效退款”、“保险公司保险”等承诺;10.农药广告中未出现违反农药安全使用规定的用语、画面,如在防护不符合要求情况下的操作,农药靠近食品、饲料、儿童等;11.农药广告的批准文号列为广告内容同时发布。
第2种观点: 一、桂林农药广告审查要办多久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8个工作日二、桂林农药广告审查的受理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四十六条规定、《农药广告审查办法》第四条、《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根据1995年4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30号发布;根据1998年12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农业部令第88号修正。1.符合国家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制定的《农药广告审查办法》规定的程序;2.农药已经国家批准登记;3.农药广告内容与《农药登记证》和《农药登记公告》的内容相符;4.农药广告中没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如“无害”、“无毒”、“无残留”、“保证高产”等;5.农药广告中没有有效率及获奖的内容;6.农药广告中没有农药科研、植保单位、学术机构或者专家、用户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内容;7.农药广告中没有使用直接或者暗示的方法,以及模棱两可、言过其实的用语,使人在产品的安全性、适用性或者批准等方面产生错觉;8.农药广告中没有滥用未经国家认可的研究成果或者不科学的词句、术语;9.农药广告中不含有“无效退款”、“保险公司保险”等承诺;10.农药广告中未出现违反农药安全使用规定的用语、画面,如在防护不符合要求情况下的操作,农药靠近食品、饲料、儿童等;11.农药广告的批准文号列为广告内容同时发布。
第3种观点: 一、来宾农药登记初审要办多久20个工作日。二、来宾市农药登记初审法律依据是什么《农药管理条例》第七条国家实行农药登记制度。农药生产企业、向中国出口农药的企业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请农药登记,新农药研制者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请农药登记。农业主管部门所属的负责农药检定工作的机构负责农药登记具体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主管部门所属的负责农药检定工作的机构协助做好本行政区域的农药登记具体工作。第十一条登记试验结束后,申请人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主管部门提出农药登记申请,并提交登记试验报告、标签样张和农药产品质量标准及其检验方法等申请资料;申请新农药登记的,还应当提高农药标准品。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并报送农业主管部门。《农药登记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2.《农药登记管理办法》(2017年6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7年第3号发布,自2017年8月1日起施行)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经营、使用的农药,应当取得农药登记。未依法取得农药登记证的农药,按照假农药处理。第三条农业部负责全国农药登记管理工作,组织成立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制定农药登记评审规则。农业部所属的负责农药检定工作的机构负责全国农药登记具体工作。第四条省级农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农业部门)负责受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农药登记申请,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提出初审意见。省级农业部门负责农药检定工作的机构(以下简称省级农药检定机构)协助做好农药登记具体工作。
第1种观点: 一、梧州农药经营许可证延续流程怎么走1、收件。申请人通过行政服务中心1号窗口、“一网通办”统一受理平台、物流快递等方式提交申请材料。收件工作人员依据申请材料目录及形式标准,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的出具收件凭证。2、受理。受理工作人员5个工作日内,依据受理条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3、审查。市农药检定所经办人员2个工作日内,依据审批条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需要现场核查,经办人员3个工作日内开展核查,然后将结果报市农业农村委审核。4、决定。市农业农村委依据审批条件对相关审查意见进行复核,于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审批的决定。5、制证与送达。发证窗口工作人员于10个工作日内,根据决定结果制作许可证并送达申请人。二、梧州农药经营许可证延续办理的法律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国家实行农药经营许可制度,但经营卫生用农药的除外。农药经营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按照农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农业主管部门申请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使用农药的,还应当配备相应的用药指导和病虫害防治专业技术人员,并按照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定点经营。
第2种观点: 农药经营许可证到期后的办法:1、农药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农药的,农药经营者应当在有效期届满90日前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延续2、申请农药经营许可证延续的,应当向原发证机关提交申请表、农药经营情况综合报告等材料。原发证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申请或者不符合农药经营条件要求的,不予延续。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延续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农药经营许可证延续申请表:需要填写申请表,在申请表上填写经营许可证的原许可证号码、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信息、经营场所等相关信息;2、经营场所证明材料:包括经营场所的房屋产权证、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证明经营场所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包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身份证照片等材料;4、农药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农药经营企业需要提供农药从业人员的资格证书,证明其具有从事农药经营活动的资格;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与农药经营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如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检验报告等。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延续一般需要经过以下流程:1、提交申请:企业需要在农药经营许可证到期前向当地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申请,并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2、审核材料: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如果发现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会要求企业补充或修改;3、现场检查:如果需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对企业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核实企业的经营情况和设施设备是否符合要求;4、颁发证书:经过审核和现场检查,如果企业符合条件,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会颁发新的农药经营许可证,企业可以继续开展经营活动。综上所述,为保证顺利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延续,请需要继续经营农药的相关单位,及时对农药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进行核验,确保在有效期届满90日前,按照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延续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国家实行农药经营许可制度,但经营卫生用农药的除外。农药经营者应当具备条件,并按照农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农业主管部门申请农药经营许可证:(一)有具备农药和病虫害防治专业知识,熟悉农药管理规定,能够指导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经营人员;(二)有与其他商品以及饮用水水源、生活区域等有效隔离的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并配备与所申请经营农药相适应的防护设施;(三)有与所申请经营农药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台账记录、安全防护、应急处置、仓储管理等制度。经营使用农药的,还应当配备相应的用药指导和病虫害防治专业技术人员,并按照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定点经营。县级以上地方农业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符合条件的,核发农药经营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3种观点: 一、梧州农药经营许可证变更受理条件有哪些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和《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申请农药经营许可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有农学、植保、农药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专业教育培训机构五十六学时以上的学习经历,熟悉农药管理规定,掌握农药和病虫害防治专业知识,能够指导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经营人员;(二)有不少于三十平方米的营业场所、不少于五十平方米的仓储场所,并与其他商品、生活区域、饮用水源有效隔离;兼营其他农业投入品的,应当具有相对的农药经营区域;(三)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应当配备通风、消防、预防中毒等设施,有与所经营农药品种、类别相适应的货架、柜台等展示、陈列的设施设备;(四)有可追溯电子信息码扫描识别设备和用于记载农药购进、储存、销售等电子台账的计算机管理系统;(五)有进货查验、台账记录、安全管理、安全防护、应急处置、仓储管理、农药废弃物回收与处置、使用指导等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六)农业部规定的其他条件。经营使用农药的,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熟悉使用农药相关专业知识和病虫害防治的专业技术人员,并有两年以上从事农学、植保、农药相关工作的经历;(二)有明显标识的销售专柜、仓储场所及其配套的安全保障设施、设备;(三)符合省级农业部门制定的使用农药的定点经营布局。农药经营者的分支机构也应当符合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相关规定。使用农药经营者的分支机构经营使用农药的,应当符合使用农药定点经营规定。二、梧州农药经营许可证变更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