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是。另行立案追究刑事责任,1,如果起诉那个人的时候,你朋友在取保且没有逃逸,那么没起诉他,说明你朋友已经没事2,如果你朋友在取保时逃逸或故意躲,让去也没有去,那么,被抓住就有可能进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机关或者人民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第一百一十三条 人民认为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提出的,人民应当要求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认为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机关立案,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第3种观点: 另案处理的同案犯不会轻判,需要根据具体案情而定,如果没有法定减轻处罚的情形,是不会轻判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和第六十三条的规定,犯罪分子的量刑应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来判处,具有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或减轻处罚情节的才会影响刑罚的判决。即使犯罪分子不具备减轻处罚情节,根据特殊情况,最高人民的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法律分析另案处理的同案犯会不会轻判,要依据具体案情而定,如果没有法定减轻处罚的情形,是不会轻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一条【量刑的事实根据与法律依据】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第六十二条【从重处罚与从轻处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第六十三条【减轻处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拓展延伸另案处理的效果与可行性研究《另案处理的效果与可行性研究》是一项研究,旨在探讨另案处理在减轻处罚方面的潜在效果和可行性。通过对相关案例和法律实践的分析,研究发现,另案处理在某些情况下可以有效地减轻处罚。例如,对于初犯、轻微违法行为或者有悔罪表现的被告,采取另案处理可以避免其进入正式的法律程序,减少对其个人和社会的负面影响。然而,另案处理也存在一些和挑战,如法律适用的不确定性、公正性的考量等。因此,为了确保另案处理的公正性和透明度,需要建立明确的标准和程序,并进行细致的权衡和评估。这项研究为另案处理的制定和实施提供了参考和指导,以促进司法公正和社会和谐。结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另案处理的同案犯是否会轻判,需要根据具体案情来决定。如果没有法定减轻处罚的情形,是不会轻判的。另案处理是一项旨在减轻处罚的措施,可以在某些情况下有效地降低犯罪分子的刑罚。然而,另案处理也存在一些和挑战,如法律适用的不确定性和公正性的考量。因此,在实施另案处理时,需要建立明确的标准和程序,并进行权衡和评估,以确保司法公正和社会和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第二章 处罚的种类和适用 第十五条 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醉酒的人在醉酒状态中,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胁的,应当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第三章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和处罚 第四节 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和处罚 第七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三)吸食、注射毒品的;(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品、精神药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第三章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和处罚 第四节 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和处罚 第七十三条 教唆、引诱、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第1种观点: 一、另案处理和同案犯判刑一样吗1、另案处理和同案犯判刑完全是没有关系的,另案处理可以是其他的罪名等情况。同案犯是指二人或以上实施同一犯罪的行为。在某些重大刑事案件的追诉过程中,控方经常利用同案犯的证言作为指控其他刑事被告的证据。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第二十六条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二、同案犯为什么另案处理1、依法需要移送管辖处理的;2、系未成年人需要办案办理的;3、在同案犯罪嫌疑人被提请批准逮捕或者移送审查起诉时在逃,无法到案的;4、涉嫌其他犯罪,需要进一步侦查,不宜与同案犯罪嫌疑人一并提请批准逮捕或者移送审查起诉,或者其他犯罪更为严重,另案处理更为适宜的。
第2种观点: 如是共犯,或有参与犯罪的,虽然是另案处理,但被判刑的几率很大;如不需要判刑的,另案处理或许无意义。另案处理和销案的性质是完全不一样的。刑事案件当中的另案处理都是和案情有关的,特别是在团伙作案的犯罪行为中,对部分犯罪嫌疑人就可能会另案处理。对犯罪嫌疑人另案处理也不会影响到的审判工作,另案处理不是从轻处罚,更不是销案的法定条件。法律依据:《关于规范刑事案件“另案处理”适用的指导意见》第二条规定,本意见所称“另案处理”,是指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对于涉嫌共同犯罪案件或者与该案件有牵连关系的部分犯罪嫌疑人,由于法律有特殊规定或者案件存在特殊情况等原因,不能或者不宜与其他同案犯罪嫌疑人同案处理,而从案件中分离出来单独或者与其他案件并案处理的情形。《关于规范刑事案件“另案处理”适用的指导意见》第三条规定,涉案的部分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适用“另案处理”:(一) 依法需要移送管辖处理的;(二) 系未成年人需要分案办理的;(三) 在同案犯罪嫌疑人被提请批准逮捕或者移送审查起诉时在逃,无法到案的;(四) 涉嫌其他犯罪,需要进一步侦查,不宜与同案犯罪嫌疑人一并提请批准逮捕或者移送审查起诉,或者其他犯罪更为严重,另案处理更为适宜的;(五) 涉嫌犯罪的现有证据暂不符合提请批准逮捕或者移送审查起诉标准,需要继续侦查,而同案犯罪嫌疑人符合提请批准逮捕或者移送审查起诉标准的;(六) 其他适用“另案处理”更为适宜的情形。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是。另行立案追究刑事责任,1,如果起诉那个人的时候,你朋友在取保且没有逃逸,那么没起诉他,说明你朋友已经没事2,如果你朋友在取保时逃逸或故意躲,让去也没有去,那么,被抓住就有可能进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机关或者人民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第一百一十三条 人民认为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提出的,人民应当要求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认为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机关立案,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