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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黄麓规划 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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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巢湖半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工程设计二标段包含11条道路,分别为吴家河路、经一路、经二路、经四路、经五路、经六路、经七路、纬四路、纬二路、纬三路、纬五路,道路总长约10.593千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及给排水、管线综合、照明、交通、绿化等其它配套附属工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三条 城市和镇应当依照本法制定城市规划和镇规划。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规划要求。县级以上地方根据本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因地制宜、切实可行的原则,确定应当制定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区域。在确定区域内的乡、村庄,应当依照本法制定规划,规划区内的乡、村庄建设应当符合规划要求。县级以上地方鼓励、指导前款规定以外的区域的乡、村庄制定和实施乡规划、村庄规划。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征收范围:该项目位于槐林镇境内,东至空地、南至柳开路、西至空地、北至空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十四条 城市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报审批。省、自治区所在地的城市以及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审查同意后,报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报省、自治区审批。第十五条 县组织编制县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组织编制,报上一级审批。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巢湖半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工程设计二标段包含11条道路,分别为吴家河路、经一路、经二路、经四路、经五路、经六路、经七路、纬四路、纬二路、纬三路、纬五路,道路总长约10.593千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及给排水、管线综合、照明、交通、绿化等其它配套附属工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三条 城市和镇应当依照本法制定城市规划和镇规划。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规划要求。县级以上地方根据本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因地制宜、切实可行的原则,确定应当制定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区域。在确定区域内的乡、村庄,应当依照本法制定规划,规划区内的乡、村庄建设应当符合规划要求。县级以上地方鼓励、指导前款规定以外的区域的乡、村庄制定和实施乡规划、村庄规划。

第1种观点: 律师分析:巢湖市黄麓镇会同巢湖市土地储备中心拟启动巢湖市黄麓镇半岛医院地块土地收储工作。收储地块面积约1300亩(面积以实际勘测为准),用地范围内栽种有成片林木、景观苗木、果木树等,为了确保土地收储工作顺利进行,需要一支专业性强的评估机构做好前期收储土地范围内的苗木评估工作,现对本项目进行采购择优选择服务单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十四条 城市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报审批。省、自治区所在地的城市以及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审查同意后,报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报省、自治区审批。第十五条 县组织编制县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组织编制,报上一级审批。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巢湖半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工程设计二标段包含11条道路,分别为吴家河路、经一路、经二路、经四路、经五路、经六路、经七路、纬四路、纬二路、纬三路、纬五路,道路总长约10.593千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及给排水、管线综合、照明、交通、绿化等其它配套附属工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三条 城市和镇应当依照本法制定城市规划和镇规划。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规划要求。县级以上地方根据本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因地制宜、切实可行的原则,确定应当制定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区域。在确定区域内的乡、村庄,应当依照本法制定规划,规划区内的乡、村庄建设应当符合规划要求。县级以上地方鼓励、指导前款规定以外的区域的乡、村庄制定和实施乡规划、村庄规划。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巢湖半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工程设计二标段包含11条道路,分别为吴家河路、经一路、经二路、经四路、经五路、经六路、经七路、纬四路、纬二路、纬三路、纬五路,道路总长约10.593千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及给排水、管线综合、照明、交通、绿化等其它配套附属工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三条 城市和镇应当依照本法制定城市规划和镇规划。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规划要求。县级以上地方根据本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因地制宜、切实可行的原则,确定应当制定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区域。在确定区域内的乡、村庄,应当依照本法制定规划,规划区内的乡、村庄建设应当符合规划要求。县级以上地方鼓励、指导前款规定以外的区域的乡、村庄制定和实施乡规划、村庄规划。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征收范围:该项目位于槐林镇境内,东至空地、南至柳开路、西至空地、北至空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十四条 城市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报审批。省、自治区所在地的城市以及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审查同意后,报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报省、自治区审批。第十五条 县组织编制县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组织编制,报上一级审批。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巢湖市黄麓镇会同巢湖市土地储备中心拟启动巢湖市黄麓镇半岛医院地块土地收储工作。收储地块面积约1300亩(面积以实际勘测为准),用地范围内栽种有成片林木、景观苗木、果木树等,为了确保土地收储工作顺利进行,需要一支专业性强的评估机构做好前期收储土地范围内的苗木评估工作,现对本项目进行采购择优选择服务单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十四条 城市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报审批。省、自治区所在地的城市以及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审查同意后,报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报省、自治区审批。第十五条 县组织编制县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组织编制,报上一级审批。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建设省级环巢湖湿地群,保护环巢湖生态;打造环巢湖特色小镇,挖掘旅游资源。在今年的合肥市十五届六次会议上,纷纷建言献策,关注环巢湖旅游生态。在巢湖市土地总体规划重点项目清单中旅游生态项目建设有着重要的地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十四条 城市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报审批。省、自治区所在地的城市以及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审查同意后,报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报省、自治区审批。第十五条 县组织编制县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组织编制,报上一级审批。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巢湖市黄麓镇会同巢湖市土地储备中心拟启动巢湖市黄麓镇半岛医院地块土地收储工作。收储地块面积约1300亩(面积以实际勘测为准),用地范围内栽种有成片林木、景观苗木、果木树等,为了确保土地收储工作顺利进行,需要一支专业性强的评估机构做好前期收储土地范围内的苗木评估工作,现对本项目进行采购择优选择服务单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十四条 城市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报审批。省、自治区所在地的城市以及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审查同意后,报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报省、自治区审批。第十五条 县组织编制县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组织编制,报上一级审批。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巢湖半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工程设计二标段包含11条道路,分别为吴家河路、经一路、经二路、经四路、经五路、经六路、经七路、纬四路、纬二路、纬三路、纬五路,道路总长约10.593千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及给排水、管线综合、照明、交通、绿化等其它配套附属工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三条 城市和镇应当依照本法制定城市规划和镇规划。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规划要求。县级以上地方根据本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因地制宜、切实可行的原则,确定应当制定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区域。在确定区域内的乡、村庄,应当依照本法制定规划,规划区内的乡、村庄建设应当符合规划要求。县级以上地方鼓励、指导前款规定以外的区域的乡、村庄制定和实施乡规划、村庄规划。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巢湖半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工程设计二标段包含11条道路,分别为吴家河路、经一路、经二路、经四路、经五路、经六路、经七路、纬四路、纬二路、纬三路、纬五路,道路总长约10.593千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及给排水、管线综合、照明、交通、绿化等其它配套附属工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三条 城市和镇应当依照本法制定城市规划和镇规划。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规划要求。县级以上地方根据本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因地制宜、切实可行的原则,确定应当制定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区域。在确定区域内的乡、村庄,应当依照本法制定规划,规划区内的乡、村庄建设应当符合规划要求。县级以上地方鼓励、指导前款规定以外的区域的乡、村庄制定和实施乡规划、村庄规划。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建设省级环巢湖湿地群,保护环巢湖生态;打造环巢湖特色小镇,挖掘旅游资源。在今年的合肥市十五届六次会议上,纷纷建言献策,关注环巢湖旅游生态。在巢湖市土地总体规划重点项目清单中旅游生态项目建设有着重要的地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十四条 城市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报审批。省、自治区所在地的城市以及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审查同意后,报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报省、自治区审批。第十五条 县组织编制县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组织编制,报上一级审批。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巢湖半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工程设计二标段包含11条道路,分别为吴家河路、经一路、经二路、经四路、经五路、经六路、经七路、纬四路、纬二路、纬三路、纬五路,道路总长约10.593千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及给排水、管线综合、照明、交通、绿化等其它配套附属工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三条 城市和镇应当依照本法制定城市规划和镇规划。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规划要求。县级以上地方根据本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因地制宜、切实可行的原则,确定应当制定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区域。在确定区域内的乡、村庄,应当依照本法制定规划,规划区内的乡、村庄建设应当符合规划要求。县级以上地方鼓励、指导前款规定以外的区域的乡、村庄制定和实施乡规划、村庄规划。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巢湖综合治理三大工程实施方案》,围绕实施巢湖综合治理碧水、安澜、富民三大工程,打造巢湖成为合肥最好的名片。《方案》提出,2021年计划完成总投资88.1亿元,实施巢湖综合治理项目136个,2022年基本完成环巢湖十大湿地修复任务,初步构建巢湖湿地生态屏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十四条 城市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报审批。省、自治区所在地的城市以及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审查同意后,报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报省、自治区审批。第十五条 县组织编制县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组织编制,报上一级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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