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征收范围:该项目位于槐林镇境内,东至空地、南至柳开路、西至空地、北至空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十四条 城市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报审批。省、自治区所在地的城市以及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审查同意后,报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报省、自治区审批。第十五条 县组织编制县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组织编制,报上一级审批。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巢湖半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工程设计二标段包含11条道路,分别为吴家河路、经一路、经二路、经四路、经五路、经六路、经七路、纬四路、纬二路、纬三路、纬五路,道路总长约10.593千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及给排水、管线综合、照明、交通、绿化等其它配套附属工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三条 城市和镇应当依照本法制定城市规划和镇规划。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规划要求。县级以上地方根据本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因地制宜、切实可行的原则,确定应当制定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区域。在确定区域内的乡、村庄,应当依照本法制定规划,规划区内的乡、村庄建设应当符合规划要求。县级以上地方鼓励、指导前款规定以外的区域的乡、村庄制定和实施乡规划、村庄规划。
第1种观点: 律师分析:巢湖市黄麓镇会同巢湖市土地储备中心拟启动巢湖市黄麓镇半岛医院地块土地收储工作。收储地块面积约1300亩(面积以实际勘测为准),用地范围内栽种有成片林木、景观苗木、果木树等,为了确保土地收储工作顺利进行,需要一支专业性强的评估机构做好前期收储土地范围内的苗木评估工作,现对本项目进行采购择优选择服务单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十四条 城市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报审批。省、自治区所在地的城市以及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审查同意后,报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报省、自治区审批。第十五条 县组织编制县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组织编制,报上一级审批。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巢湖半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工程设计二标段包含11条道路,分别为吴家河路、经一路、经二路、经四路、经五路、经六路、经七路、纬四路、纬二路、纬三路、纬五路,道路总长约10.593千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及给排水、管线综合、照明、交通、绿化等其它配套附属工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三条 城市和镇应当依照本法制定城市规划和镇规划。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规划要求。县级以上地方根据本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因地制宜、切实可行的原则,确定应当制定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区域。在确定区域内的乡、村庄,应当依照本法制定规划,规划区内的乡、村庄建设应当符合规划要求。县级以上地方鼓励、指导前款规定以外的区域的乡、村庄制定和实施乡规划、村庄规划。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巢湖半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工程设计二标段包含11条道路,分别为吴家河路、经一路、经二路、经四路、经五路、经六路、经七路、纬四路、纬二路、纬三路、纬五路,道路总长约10.593千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及给排水、管线综合、照明、交通、绿化等其它配套附属工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三条 城市和镇应当依照本法制定城市规划和镇规划。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规划要求。县级以上地方根据本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因地制宜、切实可行的原则,确定应当制定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区域。在确定区域内的乡、村庄,应当依照本法制定规划,规划区内的乡、村庄建设应当符合规划要求。县级以上地方鼓励、指导前款规定以外的区域的乡、村庄制定和实施乡规划、村庄规划。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征收范围:该项目位于槐林镇境内,东至空地、南至柳开路、西至空地、北至空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十四条 城市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报审批。省、自治区所在地的城市以及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审查同意后,报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报省、自治区审批。第十五条 县组织编制县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组织编制,报上一级审批。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巢湖市黄麓镇会同巢湖市土地储备中心拟启动巢湖市黄麓镇半岛医院地块土地收储工作。收储地块面积约1300亩(面积以实际勘测为准),用地范围内栽种有成片林木、景观苗木、果木树等,为了确保土地收储工作顺利进行,需要一支专业性强的评估机构做好前期收储土地范围内的苗木评估工作,现对本项目进行采购择优选择服务单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十四条 城市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报审批。省、自治区所在地的城市以及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审查同意后,报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报省、自治区审批。第十五条 县组织编制县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组织编制,报上一级审批。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建设省级环巢湖湿地群,保护环巢湖生态;打造环巢湖特色小镇,挖掘旅游资源。在今年的合肥市十五届六次会议上,纷纷建言献策,关注环巢湖旅游生态。在巢湖市土地总体规划重点项目清单中旅游生态项目建设有着重要的地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十四条 城市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报审批。省、自治区所在地的城市以及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审查同意后,报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报省、自治区审批。第十五条 县组织编制县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组织编制,报上一级审批。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巢湖市黄麓镇会同巢湖市土地储备中心拟启动巢湖市黄麓镇半岛医院地块土地收储工作。收储地块面积约1300亩(面积以实际勘测为准),用地范围内栽种有成片林木、景观苗木、果木树等,为了确保土地收储工作顺利进行,需要一支专业性强的评估机构做好前期收储土地范围内的苗木评估工作,现对本项目进行采购择优选择服务单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十四条 城市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报审批。省、自治区所在地的城市以及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审查同意后,报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报省、自治区审批。第十五条 县组织编制县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组织编制,报上一级审批。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巢湖半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工程设计二标段包含11条道路,分别为吴家河路、经一路、经二路、经四路、经五路、经六路、经七路、纬四路、纬二路、纬三路、纬五路,道路总长约10.593千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及给排水、管线综合、照明、交通、绿化等其它配套附属工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三条 城市和镇应当依照本法制定城市规划和镇规划。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规划要求。县级以上地方根据本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因地制宜、切实可行的原则,确定应当制定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区域。在确定区域内的乡、村庄,应当依照本法制定规划,规划区内的乡、村庄建设应当符合规划要求。县级以上地方鼓励、指导前款规定以外的区域的乡、村庄制定和实施乡规划、村庄规划。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巢湖半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工程设计二标段包含11条道路,分别为吴家河路、经一路、经二路、经四路、经五路、经六路、经七路、纬四路、纬二路、纬三路、纬五路,道路总长约10.593千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及给排水、管线综合、照明、交通、绿化等其它配套附属工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三条 城市和镇应当依照本法制定城市规划和镇规划。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规划要求。县级以上地方根据本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因地制宜、切实可行的原则,确定应当制定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区域。在确定区域内的乡、村庄,应当依照本法制定规划,规划区内的乡、村庄建设应当符合规划要求。县级以上地方鼓励、指导前款规定以外的区域的乡、村庄制定和实施乡规划、村庄规划。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建设省级环巢湖湿地群,保护环巢湖生态;打造环巢湖特色小镇,挖掘旅游资源。在今年的合肥市十五届六次会议上,纷纷建言献策,关注环巢湖旅游生态。在巢湖市土地总体规划重点项目清单中旅游生态项目建设有着重要的地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十四条 城市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报审批。省、自治区所在地的城市以及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审查同意后,报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报省、自治区审批。第十五条 县组织编制县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组织编制,报上一级审批。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巢湖半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工程设计二标段包含11条道路,分别为吴家河路、经一路、经二路、经四路、经五路、经六路、经七路、纬四路、纬二路、纬三路、纬五路,道路总长约10.593千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及给排水、管线综合、照明、交通、绿化等其它配套附属工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三条 城市和镇应当依照本法制定城市规划和镇规划。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规划要求。县级以上地方根据本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因地制宜、切实可行的原则,确定应当制定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区域。在确定区域内的乡、村庄,应当依照本法制定规划,规划区内的乡、村庄建设应当符合规划要求。县级以上地方鼓励、指导前款规定以外的区域的乡、村庄制定和实施乡规划、村庄规划。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巢湖综合治理三大工程实施方案》,围绕实施巢湖综合治理碧水、安澜、富民三大工程,打造巢湖成为合肥最好的名片。《方案》提出,2021年计划完成总投资88.1亿元,实施巢湖综合治理项目136个,2022年基本完成环巢湖十大湿地修复任务,初步构建巢湖湿地生态屏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十四条 城市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报审批。省、自治区所在地的城市以及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审查同意后,报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报省、自治区审批。第十五条 县组织编制县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组织编制,报上一级审批。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巢湖市黄麓镇会同巢湖市土地储备中心拟启动巢湖市黄麓镇半岛医院地块土地收储工作。收储地块面积约1300亩(面积以实际勘测为准),用地范围内栽种有成片林木、景观苗木、果木树等,为了确保土地收储工作顺利进行,需要一支专业性强的评估机构做好前期收储土地范围内的苗木评估工作,现对本项目进行采购择优选择服务单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十四条 城市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报审批。省、自治区所在地的城市以及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审查同意后,报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报省、自治区审批。第十五条 县组织编制县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组织编制,报上一级审批。
第2种观点: 律师分析:巢湖市黄麓镇会同巢湖市土地储备中心拟启动巢湖市黄麓镇半岛医院地块土地收储工作。收储地块面积约1300亩(面积以实际勘测为准),用地范围内栽种有成片林木、景观苗木、果木树等,为了确保土地收储工作顺利进行,需要一支专业性强的评估机构做好前期收储土地范围内的苗木评估工作,现对本项目进行采购择优选择服务单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十四条 城市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报审批。省、自治区所在地的城市以及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审查同意后,报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报省、自治区审批。第十五条 县组织编制县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组织编制,报上一级审批。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巢湖半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工程设计二标段包含11条道路,分别为吴家河路、经一路、经二路、经四路、经五路、经六路、经七路、纬四路、纬二路、纬三路、纬五路,道路总长约10.593千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及给排水、管线综合、照明、交通、绿化等其它配套附属工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三条 城市和镇应当依照本法制定城市规划和镇规划。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规划要求。县级以上地方根据本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因地制宜、切实可行的原则,确定应当制定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区域。在确定区域内的乡、村庄,应当依照本法制定规划,规划区内的乡、村庄建设应当符合规划要求。县级以上地方鼓励、指导前款规定以外的区域的乡、村庄制定和实施乡规划、村庄规划。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建设省级环巢湖湿地群,保护环巢湖生态;打造环巢湖特色小镇,挖掘旅游资源。在今年的合肥市十五届六次会议上,纷纷建言献策,关注环巢湖旅游生态。在巢湖市土地总体规划重点项目清单中旅游生态项目建设有着重要的地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十四条 城市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报审批。省、自治区所在地的城市以及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审查同意后,报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报省、自治区审批。第十五条 县组织编制县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组织编制,报上一级审批。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巢湖半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工程设计二标段包含11条道路,分别为吴家河路、经一路、经二路、经四路、经五路、经六路、经七路、纬四路、纬二路、纬三路、纬五路,道路总长约10.593千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及给排水、管线综合、照明、交通、绿化等其它配套附属工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三条 城市和镇应当依照本法制定城市规划和镇规划。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规划要求。县级以上地方根据本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因地制宜、切实可行的原则,确定应当制定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区域。在确定区域内的乡、村庄,应当依照本法制定规划,规划区内的乡、村庄建设应当符合规划要求。县级以上地方鼓励、指导前款规定以外的区域的乡、村庄制定和实施乡规划、村庄规划。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巢湖市黄麓镇会同巢湖市土地储备中心拟启动巢湖市黄麓镇半岛医院地块土地收储工作。收储地块面积约1300亩(面积以实际勘测为准),用地范围内栽种有成片林木、景观苗木、果木树等,为了确保土地收储工作顺利进行,需要一支专业性强的评估机构做好前期收储土地范围内的苗木评估工作,现对本项目进行采购择优选择服务单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十四条 城市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报审批。省、自治区所在地的城市以及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审查同意后,报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报省、自治区审批。第十五条 县组织编制县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组织编制,报上一级审批。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未来将围绕南淝河打造两岸型城市级中心,将引入文旅、优质商业等业态,后期还会配件五星级酒店、商办以及城市综合服务配套,结合轨道交通站点设置邻里中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第三条 本法所称城市,是指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本法所称城市规划区,是指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城市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城市在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中划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未来规划以岗集镇为依托,形成助推合肥北城发展的战略平台、带动合肥及长丰县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要求紧紧围绕合肥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副中心的定位,依托合肥市配套优势资源,以合淮路两侧区域大拆迁为契机,把岗集镇打造成产城融合的现代化特色小镇。结合国内外先进地区城市设计案例及区域成功建设经验,进一步优化合淮路两侧用地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提升城市品质、彰显岗集镇特色,构建布局合理、功能综合、运行高效、生态环保并具有高品质城市空间环境的特色小城镇形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十四条 城市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报审批。省、自治区所在地的城市以及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审查同意后,报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报省、自治区审批。第十五条 县组织编制县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组织编制,报上一级审批。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未来规划以岗集镇为依托,形成助推合肥北城发展的战略平台、带动合肥及长丰县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要求紧紧围绕合肥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副中心的定位,依托合肥市配套优势资源,以合淮路两侧区域大拆迁为契机,把岗集镇打造成产城融合的现代化特色小镇。结合国内外先进地区城市设计案例及区域成功建设经验,进一步优化合淮路两侧用地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提升城市品质、彰显岗集镇特色,构建布局合理、功能综合、运行高效、生态环保并具有高品质城市空间环境的特色小城镇形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十四条 城市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报审批。省、自治区所在地的城市以及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审查同意后,报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报省、自治区审批。第十五条 县组织编制县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组织编制,报上一级审批。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结合《安徽省城乡规划改革试点方案》、“安徽省空间规划”试点工作要求,以《安徽省空间规划(2017-2030)》为指导,紧密关体规划,以主体功能区划为基础,以空间统筹利用为核心,以用途管制为主要手段,统筹城乡规划、土地利用、环境保护规划等各类空间性规划,建立健全空间规划体系和实施监督机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十四条 城市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报审批。省、自治区所在地的城市以及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审查同意后,报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报省、自治区审批。第十五条 县组织编制县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组织编制,报上一级审批。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融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落实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战略的新要求,提出宿州市深度融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的具体策略和空间安排。2.落实区域交通设施落实《皖北城镇体系规划(2015-2030年)》、《安徽省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等规划要求,建设宿州机场、合肥-新沂高铁、淮宿蚌城际铁路、徐宿蚌高速公路、徐淮阜高速公路等;按照四级航道标准实施浍河、新汴河航道升级整治工程;重点建设一级公路G206等,完善干线公路网络。3.加强资源与环境保护深化采煤沉陷区管制要求,加强城市生态修复,增加采煤沉陷区湿地生态保育内容;完善各类自然保护地保护要求;补充土壤环境管制要求;优化水资源配置,加强饮用水源保护,明确水源地保护范围。4.明确城市绿色生态本底结合城市新汴河、沱河等城市生态廊道,划定城市绿带,拓展生态空间;构建“三环链城、四带穿城、五苑抱城、百园融城”城市公园体系,满足市民就近休闲游憩需求;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细化大运河文化遗产空间范围。5.完善城市公共服务保障客运站、中小学、污水处理厂、棚户区改造、火车站改造等民生工程落地,围绕公共服务设施优化居住、产业、市政等相关用地布局,相应调整中心城区部分建设用地的用地性质。6.提升城市承载能力提升城市污水处理水平;新建钱营孜电厂,扩建华电宿州电厂;完善城市防洪排涝规划、抗震规划。7.优化城市规划区空间布局优化城市规划区用地布局,将部分产业用地由城市规划区西部调整到东部,相应调整桃园镇、朱仙庄镇、灰古镇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优化城市规划区范围,结合采煤沉陷区分布、村镇行政界限、主要交通干线及重要交通设施细化城市规划区范围界限,城市规划区面积由942平方公里调整为786平方公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十四条 城市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报审批。省、自治区所在地的城市以及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审查同意后,报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报省、自治区审批。第十五条 县组织编制县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组织编制,报上一级审批。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本片区位于宿州市市区东部,东至规划学思路,南至沱河和规划崔园路,西至沱水路及沱河,北至宿州大道;涉及城东街道八里社区、津浦社区、十里社区、沱河社区,朱仙庄镇二铺村、新河村,道东事处,东关事处,中煤三建二十九处农场、小麦原种场,总面积687.9942公顷。片区范围内已完成宿州段大道、港口路、凤鸣路、埇桥路等道路的建设。外部水、电、气、通讯和消防基本具备地块开发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十四条 城市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报审批。省、自治区所在地的城市以及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审查同意后,报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报省、自治区审批。第十五条 县组织编制县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组织编制,报上一级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