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物业公司退出小区只需要提前三个月申请就可以了,申请通过以后就需要开始交接相关的资料了,相关资料全部都交接好以后了以后,就可以正式退出小区管理了。但是如果三个月以后,相关的工作还没有交接好,那就需要延期在退出管理,必须要等到相关的工作全部交接好了以后,才可以正式退出管理的。另外,在还没有正式退出管理之前,小区的相关工作还是必须要正常进行的。一、物业公司退出小区流程1,应该及时给予退出的通知,一般来说,要提前3个月进行交接的工作。2,就是应该遵守规定,退出程序要平稳交接,而且要移交相关的资金,物品以及资料配套设施等等。3,在物业公司退出小区之前,必须要继续为小区的业主服务,不得擅自削减服务的质量以及服务的内容,包括服务的时间,一切要按照之前的标准来进行。二、如何让物业管理公司退出小区管理1,全体业主超过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召开业主大会,决定猎聘,解除物业服务合同。2,找到原物业谈判。3,邀请,住建局,居委会参加选聘物业公司。4,到备案新的物业公司三、物业怎么退出(一)业主通过业主大会共同决定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二)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三)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条 国家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服务企业。第四条 国家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方法,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物业管理和服务水平。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物业管理活动中,有以下情形的,业主可依法解除物业服务合同、解聘物业管理企业;(一)物业服务到期;(二)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物业服务合同无法正常履行;(三)物业管理企业未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条 国家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服务企业。第四条 国家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方法,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物业管理和服务水平。第五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了,那么可以向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物业公司如退出管理需要如下管理: 涉及小区退出等问题的物业企业应当做到以下三方面要求。第一,应当及时给予退出预警,即提前三个月开始交接;第二,应当严格遵守退出程序,平稳交接、移交相关所有资金、物品和资料;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即物业企业退出小区前必须继续为小区提供服务,不得擅自削减服务质量、服务内容和服务时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指定。 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第七十七条 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必要时可以询问当事人、证人。 鉴定人应当提出书面鉴定意见,在鉴定书上签名或者盖章。第七十 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或者人民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支付鉴定费用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鉴定费用。第七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或者专业问题提出意见。第八十条 勘验物证或者现场,勘验人必须出示人民的证件,并邀请当地基层组织或者当事人所在单位派人参加。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成年家属应当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勘验的进行。 有关单位和个人根据人民的通知,有义务保护现场,协助勘验工作。 勘验人应当将勘验情况和结果制作笔录,由勘验人、当事人和被邀参加人签名或者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