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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处有权封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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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确实违反消防管理规定,消防管理部门可以责令你改正不合理的消防行为,但是封门封店的行为不合理,通常应以警告、罚款为主。事处有无权处理此事的权力,还看他有无消防管理的内设机构,若有,的消防办公室是有权处理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二条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确实违反消防管理规定,消防管理部门可以责令你改正不合理的消防行为,但是封门封店的行为不合理,通常应以警告、罚款为主。事处有无权处理此事的权力,还看他有无消防管理的内设机构,若有,的消防办公室是有权处理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二条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如果建筑消防方面不合格,消防部门是有权力封门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五十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按照各自职权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一)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审查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二)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三)本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其他建设工程验收后经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四)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或者经核查发现场所使用、营业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核查发现公众聚集场所使用、营业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经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撤销相应许可。建设单位未依照本法规定在验收后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没有权利。不是行政单位,也不是一级,无权单独进行执法,更无权查封当事人合法的经营场所。如果违反,则是违法行为,当事人可以依法向纪检部门投诉,或者向人民起诉,要求承担查封期间的营业损失。法律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 第六条 对于已经取得营业执照,但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或者已经取得的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被吊销、撤销或者有效期届满后未依法重新办理许可审批手续,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撤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撤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没有权利。不是行政单位,也不是一级,无权单独进行执法,更无权查封当事人合法的经营场所。如果违反,则是违法行为,当事人可以依法向纪检部门投诉,或者向人民起诉,要求承担查封期间的营业损失。法律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 第六条 对于已经取得营业执照,但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或者已经取得的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被吊销、撤销或者有效期届满后未依法重新办理许可审批手续,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撤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撤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没有权利。不是行政单位,也不是一级,无权单独进行执法,更无权查封当事人合法的经营场所。如果违反,则是违法行为,当事人可以依法向纪检部门投诉,或者向人民起诉,要求承担查封期间的营业损失。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条 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经营,也可以家庭经营。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害。第三条 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为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登记机关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可以委托其下属工商行政管理所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第四条 国家对个体工商户实行市场平等准入、公平待遇的原则。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不属于法律、行规禁止进入的行业的,登记机关应当依法予以登记。第五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县级以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对个体工商户实行监督和管理。个体工商户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及其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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