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起诉离婚必须双方到场,如果确实因为特殊原因无法到场的,该当事人需要书面向人民提交意见。如果当事人无法表达自己意见的,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如果当事人有一方下落不明的,则此时要求双方都到场,此时可以进行缺席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离婚在一般情况下是需要双方都必须到场的。1、协议离婚的,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共同提出登记离婚申请。因为登记离婚最重要的条件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这种自愿的行为是排除一切外界的阻挠、干涉,完全发自内心的自愿行为。2、诉讼离婚的,有正当理由,允许当事人可以不到场办理。除此之外,离婚案件的被告经传票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许可中途退庭,可以缺席判决。此时,离婚不一定需要双方都必须到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二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提交书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