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可以拒交物业费的三种情形是:1、对于不在业主缴纳范围内的,可以拒绝缴纳;2、服务质量过差可暂时拒交;3、提供未约定或未经业主同意的服务时,业主有权拒交。在物业服务收费的收取方式上,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可以约定物业服务费用,并采取包干制或者酬金制的形式。一、物业经理的工作内容和职责包括:1、全面负责环境清洁绿化、客户服务、顾客投诉、设施设备管理、维修管理、社区文化活动等各项工作;2、制定物管工作目标和计划并监督实施;3、负责上邦国际社区物管处对外各种业务合同的审核、修正并监督实施;4、参与组织每年的物业管理质量检查及配合做好质量体系管理评审的工作;5、负责跨部门和相邻单位的协调;6、负责物管处全体员工的思想教育工作。二、物业管理公司需要的资质有:1、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以上;2、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3、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4、有委托的物业管理项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七条 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物业服务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第九百三十 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服务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的标准和收取办法、维修资金的使用、服务用房的管理和使用、服务期限、服务交接等条款。物业服务人公开作出的有利于业主的服务承诺,为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物业服务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第3种观点: 小区有很多业主不交物业费,而小区环境比较差,我给管理部门的建议,就是应该加强催缴物业费,同时注重小区环境的保洁,和垃圾的运送。催缴物业费。按时缴纳物业费是每位业主的义务,也是物业公司维持日常运营的基本保障。催缴的技巧如下:收费人员必须要有自信,自信一定能把钱收回来,让自己的士气能占上风;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当遇到问题时,一定要通过积极的心态主动引导其缴费;平时和业主建立友好关系,对于业主平时遇到的问题,要在自己的职责内尽可能快速、高效的帮助解决;加强收费培训工作,每天成员一起开会总结,把当日遇到的问题拿出来一起讨论并制定相应的措施;针对几种特殊情况的催费方式炒楼群体(未装修未入住的空置房)针对该类型单位业主的特点多为炒楼及财产保值增值为主,业主对于物业的关注度比较低。拟进行每月定期电话进行催缴,说服业主办理银行托收手续,若物业费用达到一定额度标准后统一进行律师信的派发,通过法律途径进行催缴,费用以每户3千元为基准。针对一般性欠费单元一类型为入住单位,该类型业主已经装修完毕并且已经入住,对于该类型业主特点,拟进行加强性电话催缴及夜间上门催缴工作,在进行夜间上门催缴期间需要物业财务配合进行夜间上门收费。一类型为商铺、别墅,该类型业主由于管理费用比较多,拟进行重点跟进处理,安排人员长期进行上门工作,在经过一定时间累计后仍然不交付的拟进行法律手段进行催缴,初步计划从5千元为基准。对于一些确有困难的“特殊户”若真正知道此户有实际生活困难的,则可以考虑给予适当的优惠或分期付款。以上就是如何顺利的收取物业费!物业知识介绍!在生活中,有的业主不按时缴纳物业费,使物业人员工作无法开展,合和社区计划”借用大数据、高科技手段为物业公司赋能,致力于打造和谐社区,破除物业行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瓶颈,有效提升业主满意度,促进物业行业健康快速发展。一、民法典什么情况可以拒交物业费?①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②物业公司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重复收费的;③物业公司不经业主许可自行增加的收费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届时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冲突的条款失效,由新的司法解释颁布替换。二、现在法律规定的可以不交物业费的情形有哪些?三、1、因为房屋质量问题还未交房,物业费是由开发商缴纳2、将房屋出租,租赁合同中注明了物业费有租住户缴纳的3、物业公司未履行合同的服务责任的,全体业主可以拒交,但要有有力的证据4、物业公司没有和业主签合同5、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6、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7、物业公司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8、物业公司不经业主许可自行增加的收费项目小区物业服务不好三、承租人需要交物业费吗?承租人的义务仅限于房屋租赁合同的规定,因而只具有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义务,没有支付物业管理费的义务。支付物业管理费是基于物业管理合同的义务,房屋租赁合同与物业管理合同是两个不同的权利义务关系,不能混同。如果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承租方与出租方约定,由承租人支付物业管理费,并且物业管理公司也同意向承租人收取物业管理费,那么应当由承租人支付物业管理费。如果承租人到期没有支付物业管理费,业主要承担连带缴纳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当中规定的业主可以拒交物业费的情形是物业公司提供的质量没有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物业公司提高收费标准,重复收费或者不经许可自行增加一些收费项目的,不过,这要等到2021年1月1日才正式实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