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社区无权利贴封条,只有执法部门或司法部门才有权利贴封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十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因违法实施行政管理或者预防、控制措施,侵犯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第3种观点: 律师解析:社区无权利贴封条,只有执法部门或司法部门才有权利贴封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十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因违法实施行政管理或者预防、控制措施,侵犯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没有,只有执法部门或司法部门才有权利贴封条,如果社区没有被有关部门授权,应该是不能主动贴封条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机关及其人民应当依法、公正、严格、高效办理治安案件,文明执法,不得徇私舞弊。第一百一十三条 机关及其人民办理治安案件,禁止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打骂、虐待或者侮辱。第一百一十四条 机关及其人民办理治安案件,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机关及其人民办理治安案件,不严格执法或者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机关或者人民、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收到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依据职责及时处理。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社区无权利贴封条,只有执法部门或司法部门才有权利贴封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十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因违法实施行政管理或者预防、控制措施,侵犯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如果是疫情隔离的情况下,是可以的另外现在疫情这么严重,太多的人不自觉不配合,非要造成严重后果才知道后悔,但是一旦传染给别人,就有可能受到刑法制裁。正常情况下是不能在居民门上贴封条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四十二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一)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二)停工、停业、停课;(三)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四)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五)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上级接到下级关于采取前款所列紧急措施的报告时,应当即时作出决定。紧急措施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决定并宣布。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没有,只有执法部门或司法部门才有权利贴封条,如果社区没有被有关部门授权,应该是不能主动贴封条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机关及其人民应当依法、公正、严格、高效办理治安案件,文明执法,不得徇私舞弊。第一百一十三条 机关及其人民办理治安案件,禁止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打骂、虐待或者侮辱。第一百一十四条 机关及其人民办理治安案件,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机关及其人民办理治安案件,不严格执法或者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机关或者人民、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收到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依据职责及时处理。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社区无权利贴封条,只有执法部门或司法部门才有权利贴封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十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因违法实施行政管理或者预防、控制措施,侵犯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第3种观点: 是不可以的,虽然居委会不是执法单位,但是居委会可以协助其他执法单位进行贴封条,如果不小心撕掉的话是要负法律后果的。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当事人如果撕毁司法机关的查封封条,是一种扰乱司法活动的行为,情况严重的会被追究法律责任。如撕毁的封条,就可以处罚款、拘留。法律依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1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拓展资料:如果违反了法律规定会贴封条,人民贴封条一般情况下就是被执行财产封存,保护债权人利益或有赃物嫌疑等。除此之外其他行政执法部门如检察、、税务稽查、质量监督、环保监查、工商管理、药食监管等部门也可以执行封条封存。电子封条全称叫“智能电子封条监控系统”。相比传统的纸质封条而言,“电子封条”优势明显:一是特别醒目。“电子封条”呈长方形,覆盖面积近2平方米,上面的“封”“查封”“严禁破坏”字样字体超大,警示作用震撼。“电子封条”上,还有一个二维码,被执行人通过手机扫描,可以详细了解房屋被查封的原因以及解封方法,让被执行人充分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二是有警报功能。任何人走近或触碰,“电子封条”都会自动摄影摄像,将信号传送到执行法官的手机终端,使执行法官第一时间知悉查封有被破坏的可能,从而能够及时应对、更加精准有效地打击失信和违法行为。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如果是疫情隔离的情况下,是可以的另外现在疫情这么严重,太多的人不自觉不配合,非要造成严重后果才知道后悔,但是一旦传染给别人,就有可能受到刑法制裁。正常情况下是不能在居民门上贴封条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四十二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一)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二)停工、停业、停课;(三)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四)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五)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上级接到下级关于采取前款所列紧急措施的报告时,应当即时作出决定。紧急措施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决定并宣布。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社区无权利贴封条,只有执法部门或司法部门才有权利贴封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十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因违法实施行政管理或者预防、控制措施,侵犯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无权的,如果侵犯的权益,可以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 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 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 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撕毁司法机关的查封封条,是一种扰乱司法活动的行为,情况严重的会被追究法律责任。如撕毁的封条,就可以处罚款、拘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四条 除本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可以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外,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社区无权利贴封条,只有执法部门或司法部门才有权利贴封条。但特殊情况下是可以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四十二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一)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二)停工、停业、停课;(三)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四)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五)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上级接到下级关于采取前款所列紧急措施的报告时,应当即时作出决定。紧急措施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决定并宣布。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撕毁司法机关的查封封条,是一种扰乱司法活动的行为,情况严重的会被追究法律责任。如撕毁的封条,就可以处罚款、拘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四条 除本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可以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外,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如果是疫情隔离的情况下,是可以的另外现在疫情这么严重,太多的人不自觉不配合,非要造成严重后果才知道后悔,但是一旦传染给别人,就有可能受到刑法制裁。正常情况下是不能在居民门上贴封条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四十二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一)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二)停工、停业、停课;(三)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四)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五)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上级接到下级关于采取前款所列紧急措施的报告时,应当即时作出决定。紧急措施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决定并宣布。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社区无权利贴封条,只有执法部门或司法部门才有权利贴封条。但特殊情况下是可以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四十二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一)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二)停工、停业、停课;(三)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四)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五)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上级接到下级关于采取前款所列紧急措施的报告时,应当即时作出决定。紧急措施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决定并宣布。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无权的,如果侵犯的权益,可以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 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 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 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居委会无权贴封条。居委会贴封条的行为侵犯了商店的经营权,应向机关报案,要求机关履行职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社区无权利贴封条,只有执法部门或司法部门才有权利贴封条。但特殊情况下是可以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四十二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一)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二)停工、停业、停课;(三)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四)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五)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上级接到下级关于采取前款所列紧急措施的报告时,应当即时作出决定。紧急措施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决定并宣布。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居委会无权贴封条。居委会贴封条的行为侵犯了商店的经营权,应向机关报案,要求机关履行职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居委会一般是没有权利贴封条的,但有可能是被授权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第一千一百八十六条 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依照法律的规定由双方分担损失。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社区无权利贴封条,只有执法部门或司法部门才有权利贴封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十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因违法实施行政管理或者预防、控制措施,侵犯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居委会无权贴封条。居委会贴封条的行为侵犯了商店的经营权,应向机关报案,要求机关履行职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居委会一般是没有权利贴封条的,但有可能是被授权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第一千一百八十六条 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依照法律的规定由双方分担损失。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社区无权利贴封条,只有执法部门或司法部门才有权利贴封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十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因违法实施行政管理或者预防、控制措施,侵犯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居委会无权贴封条。居委会贴封条的行为侵犯了商店的经营权,应向机关报案,要求机关履行职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社区无权利贴封条,只有执法部门或司法部门才有权利贴封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十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因违法实施行政管理或者预防、控制措施,侵犯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第2种观点: 居家隔离必须贴封条,根据居家隔离管控标准决定。具体如下:1、根据实际情况对隔离户实行贴封条、设置提醒标志等措施,确保隔离期间整户不得外出;2、落实被隔离人员单人单间居住;3、落实“一对一”、“人盯人”措施,确保每一户都有人管控;4、有管理台账,做到每人一表,每个社区、小区一册,详细登记隔离人员基本信息、随访记录,随访人、管护人名单;5、确保每天两次随访、测量体温,关注身体、心理状况;6、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并按规定迅速转运就诊。隔离管控措施分为三个层次:1、新冠肺炎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必须集中到医疗机构进行隔离治疗;2、病人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密接的密接,需要到集中隔离点进行隔离;3、在划定为中风险地区的人群,都要求居家隔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一条 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管理制度、操作规范,防止传染病的医源性感染和医院感染。医疗机构应当确定专门的部门或者人员,承担传染病疫情报告、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以及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承担医疗活动中与医院感染有关的危险因素监测、安全防护、消毒、隔离和医疗废物处置工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对医疗机构内传染病预防工作进行指导、考核,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第三十七条 依照本法的规定负有传染病疫情报告职责的有关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社区无权利贴封条,只有执法部门或司法部门才有权利贴封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十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因违法实施行政管理或者预防、控制措施,侵犯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只要是具有行政、司法执法权限的封条,那么都具有法律效应。贴封条是一种行政强制措施,是由法律或者行规的授权,是指行政机关对涉嫌违法物品进行查封,就是对相关物品财产贴上封条,不准擅自动用;在民事诉讼中,人民对财产保全比较常用的一种手段。擅自撕毁封条属于违法的,这属于妨碍公务,会受到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或者人民的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条 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 不合法。隔离只要求无紧急事情不出门,在家中隔离,一般是不会贴封条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十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传染病预防控制中履行下列职责:(一)实施传染病预防控制规划、计划和方案;(二)收集、分析和报告传染病监测信息,预测传染病的发生、流行趋势;(三)开展对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处理及其效果评价;(四)开展传染病实验室检测、诊断、病原学鉴定;(五)实施免疫规划,负责预防性生物制品的使用管理;(六)开展健康教育、咨询,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七)指导、培训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开展传染病监测工作;(八)开展传染病防治应用性研究和卫生评价,提供技术咨询。国家、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对传染病发生、流行以及分布进行监测,对重大传染病流行趋势进行预测,提出预防控制对策,参与并指导对暴发的疫情进行调查处理,开展传染病病原学鉴定,建立检测质量控制体系,开展应用性研究和卫生评价。设区的市和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传染病预防控制规划、方案的落实,组织实施免疫、消毒、控制病媒生物的危害,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负责本地区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常见病原微生物检测。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只要是具有行政、司法执法权限的封条,那么都具有法律效应。贴封条是一种行政强制措施,是由法律或者行规的授权,是指行政机关对涉嫌违法物品进行查封,就是对相关物品财产贴上封条,不准擅自动用;在民事诉讼中,人民对财产保全比较常用的一种手段。擅自撕毁封条属于违法的,这属于妨碍公务,会受到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或者人民的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条 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的行政封条,被贴的建筑物里已不具备合法的生产条件,消防措施不达标,该建筑物里的一切生产设备已被申请公开拍卖抵押等等,任何人不能对封条进行私自撕毁、涂改、移动,否则就要面对法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四条 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因此,经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是不能随意处置的,擅自处置会受到罚款、拘留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2种观点: 门上贴封条并不全是密接,还有居家隔离,也会在门上贴上封条。密切接触者是指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症状出现前2天开始,或无症状感染者标本采样前2天开始,与其有近距离接触但未采取有效防护的人员,一般都会到定点地方进行隔离,不会在家进行隔离。机关依法行使“贴封条”的行为,显然是没有问题的,其本身具有强大的执行力。但面对大量的疫情防控工作,如果全由机关“贴封条”,其操作性和可行性将遭遇极大的挑战。在此,需要说明的是,除了机关可以依法“贴封条”,县级以上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授权也可以“贴封条”。而且该法并没有限定由县级以上的哪个部门来执行。这样,就为实际工作、实践操作留有了一定的空间。众所周知,疫情防控工作纷繁复杂,旷日持久,是大量的事处、社区工作人员在实现最后“0公里”的对接。所以基于实践需要,县级以上可以委托事处、社区等部门的工作人员以县级以上的名义来实施“贴封条”。这既是符合现实工作需要的,极具可行性的,又是符合法治精神的。拓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十六条明确赋予机关对上述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的权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进一步规定,对此类违法行为可以采取警告、罚款、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形式予以严惩。当然对于构成犯罪的行为,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五十条规定在疫情防控期间,可以对特定区域内的建筑物进行控制,可以封锁有关场所。
第3种观点: 律师分析:的行政封条,被贴的建筑物里已不具备合法的生产条件,消防措施不达标,该建筑物里的一切生产设备已被申请公开拍卖抵押等等,任何人不能对封条进行私自撕毁、涂改、移动,否则就要面对法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四条 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因此,经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是不能随意处置的,擅自处置会受到罚款、拘留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