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如果年龄未满50周岁,并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以及技术职称和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人才,也在当地已经领办或者创办企业,又或者在本地各类人用人单位签订三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在准备好相应的资料之后,可以在工作地或者实际居住地申请落户,落户时除了提供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之外,还必须要提供技术职称证书和职业资格证。【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如果年龄未满50周岁,并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以及技术职称和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人才,也在当地已经领办或者创办企业,又或者在本地各类人用人单位签订三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在准备好相应的资料之后,可以在工作地或者实际居住地申请落户,落户时除了提供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之外,还必须要提供技术职称证书和职业资格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老年人无户口,可以进行老人投靠子女的户口办理,男性超过60周岁、女性超过55周岁投靠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子女申请户口迁移入户的,可持如下证明材料等到入户地派出所申请办理:1、父母、子女双方书面申请;2、父母《退休证明》原件;3、父母、子女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子女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但投靠农村子女入“农村居民”户口的,须原户口所在地身边无子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2种观点: 没有户口的人申请上户口的步骤:办理《有合法固定的住所、稳定的职业或生活来源的人员入户》工作流程第一步:审核下列材料:1、《入户申请表》;2、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第3种观点: 1、不符合计划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2、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3、未办理收养登记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当事人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按照规定办理收养登记,凭申领的《收养登记证》、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法律依据:《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 二、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一)不符合计划生育的无户口人员。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二)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三)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未办理收养登记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当事人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按照规定办理收养登记,凭申领的《收养登记证》、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1999年4月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的决定》施行前,国内公民私自收养子女未办理收养登记的,当事人可以按照规定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事实收养公证,经机关调查核实尚未办理户口登记的,可以凭事实收养公证书、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老年人无户口,可以进行老人投靠子女的户口办理,男性超过60周岁、女性超过55周岁投靠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子女申请户口迁移入户的,可持如下证明材料等到入户地派出所申请办理:1、父母、子女双方书面申请;2、父母《退休证明》原件;3、父母、子女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子女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但投靠农村子女入“农村居民”户口的,须原户口所在地身边无子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2种观点: 没有户口的人申请上户口的步骤:办理《有合法固定的住所、稳定的职业或生活来源的人员入户》工作流程第一步:审核下列材料:1、《入户申请表》;2、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老年人无户口,可以进行老人投靠子女的户口办理,男性超过60周岁、女性超过55周岁投靠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子女申请户口迁移入户的,可持如下证明材料等到入户地派出所申请办理:1、父母、子女双方书面申请;2、父母《退休证明》原件;3、父母、子女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子女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但投靠农村子女入“农村居民”户口的,须原户口所在地身边无子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