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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怎么追欠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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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追讨个人欠款时可先与对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则向起诉或按约定申请仲裁追回债务。在起诉前若证据不够充分,建议起诉前先补正证据,如补签借条、收款收据。若无法补签回借条,则要保留对方承认借款行为的录音、最好是录像。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第2种观点: 法律主观:你要保留好相关 证据 (如合同、邮件、手机短信、录音、汇款纪录等),及时起诉要他还钱。 你要及时与 律师 联系,帮你分析,指导你如何进一步获得证据,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要看 借条 上面有没有还钱时间,若有,应在还钱时间到后2年内起诉,若没有起诉,则2年的 诉讼时效期间 已过,你无法获得胜诉权。同时要看你有无证据证明有时效中止或中断的情况。 若借条上面没有还钱时间,你可以随时起诉要钱,你的要求没有过 诉讼时效 。这就是 欠钱不还怎么办 的规定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四条以支付金钱为内容的债,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以实际履行地的法定货币履行。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北京是这样起诉欠款的:1、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提交起诉状,起诉状应当符合法律的规定,可以亲自书写,也可以由他人代写;2、人民应当对起诉状进行审查,审查后,发现该起诉是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予以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不予立案,并且告知当事人,其中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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