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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不同省份的社保可以合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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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有冲突。各地的社保是不一样的,但是一般都不允许社保两地缴纳,这属于“社保重复”。因此,遇到这种问题要联系两地待遇发放的社保经办机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本人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同期其他关系予以清理,个人账户储存额退还本人,相应的个人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社保就是社会保险,包括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五个险种,是劳动法规定企业必须给职工缴纳的一种强制性保险,它是一种民生保险并不是以盈利为目的,社会保险能为在岗职工提供最基础的保险保障。劳动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缴费义务,并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2种观点: 两地同时交社保有冲突。即使是重复缴纳了双重社保也只能够享受到一份社保保险的福利待遇,并不能够享受双重福利。如果有重复参加职工养老金保险的,只保留一个个人账户。遇到这种重复缴纳的情况,用户需要及时根据自己的情况,取消一个不常用的账户。而且,如果同时参加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且连续参加职工医保满一年以上,原则上保留职工医保参保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每人只能有一个社保账户,不能够同时在多地重复缴纳社保。如果重复缴纳,在缴费年限上只能算作一份,即最终社保局只承认一个。参保人在两地以上同时存续社会保险关系或重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按照先转后清的原则,由转入地经办机构负责按规定清理。关于重复缴纳的社保费用,可以选择办理社保转移手续,将一个地方的社保关系转入居住地累计计算,由社保局与本人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地社会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同期其它关系予以清理,随后退回重复缴纳的社会保险个人账户的金额。社会保险是国家立法保障劳动者因年老、患病、生育、伤残、死亡等原因永久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或失业,本人或家属失去生活来源时,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以货币形式体现)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具体的社保构成比例为:养老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21%,你自己缴纳8%医疗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9%,你自己缴纳2%外加10块钱的大病统筹(大病统筹主要管住院这块)失业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2%,你自己缴纳1%工伤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0.5%,你自己一分钱也不用缴生育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0.8%,你自己一分钱也不用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二条 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可以。参保人在两地以上同时存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或重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应按照“先转后清”的原则,由转入地经办机构负责按规定清理。参保人流动就业,同时在两地以上存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在办理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本人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同期其他关系予以清理,个人账户储存额退还本人,相应的个人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异地重复缴纳同种社保,重复缴纳的第一种情况是两地重复缴纳同种社保(最普遍的情况是“职保”)参保人同时存续两个及以上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且重复缴纳养老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本人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同期其他关系予以清理,个人账户储存额退还本人,相应的个人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有冲突。根据我国现有社保法的规定,每个人在同一时间只能缴纳一份社保。但是由于我国社保目前实行地方缴纳,并且没有联网,这样实际上就造成同一个人可以同时在两地缴纳社保。重复缴纳的部分暂时不可以退,只能等以后两个社保转移到一起,在社保合并时就会发现重叠的部分。重叠的部分社保局会要求退其中的一个,而且只能退个人缴费部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2种观点: 对个人影响是不会得到两份养老金。根据规定,参保人不得在两个以上统筹地区同时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两地同时缴纳社保费会造成重复缴纳,同时段参保年限不能合并计算,参保人也无法领取两份养老金!重复缴纳社保分为两种类型:1、异地重复缴纳同种社保重复缴纳的第一种情况是两地重复缴纳同种社保(最普遍的情况是“职保”)参保人同时存续两个及以上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且重复缴纳养老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本人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同期其他关系予以清理,个人账户储存额退还本人,相应的个人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2、异地重复缴纳不同种社保重复缴纳的第二种情况是两地重复缴纳不同种社保(“职保”和“居保”)对于不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内的多重养老保险关系,参保人员在同一年度内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其重复缴费时段只计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并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重复缴费时段相应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退还本人。重复缴费医保怎么处理:1.如果重复参加职工医保,原则上保留就业地参保关系;2.如果重复参加居民医保,原则上保留常住地参保关系;3.如果是学生重复参保,原则上保留学籍地参保关系;4.如果同时参加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且连续参加职工医保满一年以上,原则上保留职工医保参保关系;如果参保人是灵活就业人员,同时参保了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则只保留其中一个,暂停重复的参保关系。即便同时缴纳了两份医疗保险,发生相关医疗费用时,只能享受一份医保报销待遇,另一份则为一个无效的参保。大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一种医保就可以了,如有多余的参保费用,可以适当购买一些商业保险作为补充保险更划算。法律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五条 关于重复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处理。《暂行办法》实施之后重复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参保人员,由本人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养老保险关系并继续领取待遇,其他的养老保险关系应予以清理,个人账户剩余部分一次性退还本人。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可以。参保人在两地以上同时存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或重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应按照“先转后清”的原则,由转入地经办机构负责按规定清理。参保人流动就业,同时在两地以上存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在办理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本人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同期其他关系予以清理,个人账户储存额退还本人,相应的个人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异地重复缴纳同种社保,重复缴纳的第一种情况是两地重复缴纳同种社保(最普遍的情况是“职保”)参保人同时存续两个及以上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且重复缴纳养老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本人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同期其他关系予以清理,个人账户储存额退还本人,相应的个人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般是没有冲突的,劳动者老家那个应该是属于农村或者城镇合作医疗性质,这个不影响劳动者在工作单位参加保险的,如果劳动者在家里要看病,可以用家里的卡去报销,如果在工作单位所在地,就用公司的保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般是没有冲突的,劳动者老家那个应该是属于农村或者城镇合作医疗性质,这个不影响劳动者在工作单位参加保险的,如果劳动者在家里要看病,可以用家里的卡去报销,如果在工作单位所在地,就用公司的保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3种观点: 异地交社保主要会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影响:1、缴费基数不同:各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所以其相应的社保缴费基数也是不同的;个人和单位需要缴纳的社保费用也会存在差别。2、待遇影响:异地交社保对于个人买房、医疗保险报销会有一定的影响;买房通常需要本地的社保,而医保异地报销也会比较麻烦。3、社保缴费年限:虽说异地社保最终可以办理转移,但计算的只是累积年限,对参保人员的连续缴费年限是有一定的影响的。二、异地社保合并流程:1、参保人跨省流动前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2、参保人持缴费凭证、户口、身份证等到新就业地社保机构申请接续关系。3、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4、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联系函》后15个工作日内,将清理申请人的参保缴费是否有欠费并办理养老保险基金划转,终止申请人在当地的参保关系,向新参保地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5、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相关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规定。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三条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两个地方同时交纳社保的,是可能会导致社保交纳的时候发生错误的,从而导致社保无法交纳,最后造成社保交纳的中断,社保交纳无效的。在两个地方同时交纳社保的,是可能会导致社保交纳的时候发生错误的,从而导致社保无法交纳,最后造成社保交纳的中断,社保交纳无效的。对于不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内的多重养老保险关系,参保人员在同一年度内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其重复缴费时段只计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并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重复缴费时段相应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退还本人。重复缴纳的第二种情况是两地重复缴纳不同种社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2种观点: 两地同时交社保有冲突。即使是重复缴纳了双重社保也只能够享受到一份社保保险的福利待遇,并不能够享受双重福利。如果有重复参加职工养老金保险的,只保留一个个人账户。遇到这种重复缴纳的情况,用户需要及时根据自己的情况,取消一个不常用的账户。而且,如果同时参加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且连续参加职工医保满一年以上,原则上保留职工医保参保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每人只能有一个社保账户,不能够同时在多地重复缴纳社保。如果重复缴纳,在缴费年限上只能算作一份,即最终社保局只承认一个。参保人在两地以上同时存续社会保险关系或重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按照先转后清的原则,由转入地经办机构负责按规定清理。关于重复缴纳的社保费用,可以选择办理社保转移手续,将一个地方的社保关系转入居住地累计计算,由社保局与本人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地社会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同期其它关系予以清理,随后退回重复缴纳的社会保险个人账户的金额。社会保险是国家立法保障劳动者因年老、患病、生育、伤残、死亡等原因永久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或失业,本人或家属失去生活来源时,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以货币形式体现)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具体的社保构成比例为:养老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21%,你自己缴纳8%医疗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9%,你自己缴纳2%外加10块钱的大病统筹(大病统筹主要管住院这块)失业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2%,你自己缴纳1%工伤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0.5%,你自己一分钱也不用缴生育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0.8%,你自己一分钱也不用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二条 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有冲突。各地的社保是不一样的,但是一般都不允许社保两地缴纳,这属于“社保重复”。因此,遇到这种问题要联系两地待遇发放的社保经办机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本人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同期其他关系予以清理,个人账户储存额退还本人,相应的个人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社保就是社会保险,包括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五个险种,是劳动法规定企业必须给职工缴纳的一种强制性保险,它是一种民生保险并不是以盈利为目的,社会保险能为在岗职工提供最基础的保险保障。劳动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缴费义务,并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能直接的合并,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文件规定来说,参保人在两地以上同时存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或重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应按照“先转后清”的原则,由转入地经办机构负责按规定清理。参保人流动就业,同时在两地以上存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在办理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本人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同期其他关系予以清理,个人账户储存额退还本人,相应的个人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但我们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离职证明、社会保证卡、社保缴费关系转移单去办理就可以进行跨省转移了。当然,每个省市针对于手续办理可能会存在差异性,建议大家若采用线下办理的方式,提前打电话给当地的社保局咨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二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

第2种观点: 不同的地方交社保能合一起。社保合并流程如下:1、携带证明材料,去当地社保机构,申请出具参保凭证;2、向新的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社保关系转移申请。在就职后,由新单位按照规定办理社保关系并办理缴费。申请时需出具原来的参保凭证,并填写转续申请表;3、新社保工作机构进行审核。由新社保工作机构审核转续申请表是否符合转续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条县级以上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支持社会保险事业。第六条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严格监管。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有效运行。县级以上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办理社保需要的资料如下:1、如果是单位给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完全由单位经办。员工个人只要出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就行;2、如果是个人办理的话,个人名义交纳需要到户口所在地社保局申请,其中的手续包括,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备两张,保费,申请书就即可。

第3种观点: 省内社保会自动合。在同一省份内,不同城市之间或不同单位之间的社保缴纳是可以自动合并的。这是因为同一省份内的社保基金归属于同一地区的社保管理机构,不同城市或单位的社保缴纳信息可以自动汇总到个人社保账户中,年限可以合并计算。如果不同城市或单位的社保存在差异,例如缴费基数、缴费比例等不同,可能会影响到合并计算后的养老金或医疗保险待遇,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当地规定来确定。另外,如果从一个省份转到另一个省份,则可能需要申请社保转移手续,以便将之前缴纳的社保年限和金额转移到新的省份或城市中,具体流程需要根据当地规定来确定。社保的缴纳条件一般包括:1、个人身份:社保制度是面向全体劳动者的,因此只有符合中国国籍或者在中国境内合法工作和居留的个人才能参加社保,包括中国公民、外籍人士、港澳台居民等;2、缴费主体:社保缴费主体包括用人单位和个人劳动者,用人单位需要为所雇佣的员工缴纳社保费用,个人劳动者需要自行缴纳社保费用;3、缴费基数:社保缴费基数是指用于计算社保缴费金额的基础金额,一般是按照个人的工资、薪金收入计算。不同地区的社保缴费基数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4、缴费比例:社保缴费比例是指企业和个人应缴纳的社保费用占工资、薪金的比例。不同社保险种的缴费比例可能会有所不同;5、缴费期限:社保费用一般是每月缴纳,缴费期限一般是在当月的15日之前或月底前。具体的缴费期限可能会因地区和社保险种而有所不同。综上所述,以上的条件和标准可能会因地区和社保险种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具体以当地相关和规定为准。另外,不同的社保险种可能会有不同的条件要求,例如参保人员的年龄、职业等。因此,在参加社保前,最好了解当地社保制度的具体规定和要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第五条县级以上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支持社会保险事业。第六条 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严格监管。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有效运行。县级以上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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