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遥情感网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尸检报告出来是怎么给家属的?

尸检报告出来是怎么给家属的?

来源:步遥情感网
第1种观点: 不可以。尸检报告原件是不会给被害人家属的,也不可以给被害人家属,因为尸检报告是机关办案的法定文件所以是不会给被害人家属的。如果被害人家属可以向机关了解报告结果,可以在诉讼中可以申请调取该证据材料。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解剖尸体是必须要通知家属到现场的,家属到不了现场的可以委托律师到场进行验尸。对于尸检报告这个不仅仅是一份查明死者死因的报告更是侦破刑事案件的重要材料。为了刑事案件侦查的需要,一般来说尸检报告的结果在不排除他杀的情况下,是不可以给到被害人亲属的,这个会妨害刑事司法侦查,扰乱的侦查活动。对已查明死因,没有继续保存必要的尸体,应当通知家属领回处理,对于无法通知或者通知后家属拒绝领回的,经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及时处理。尸检是侦查工作中的勘验、检查程序,是为了确定案件的性质及死亡原因的采取技术勘验、检查手段,尸检报告是侦察机关(办案机关)须收集的证据之一,没有规定必须要给被勘验、检查者的家属或亲属。一般是告知家属的勘验、检查结果,如果家属有需要的可以向办案机关申请查阅,或经允许复制副件。所以,一般不会直接给被害人家属。【法律依据】:《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一十三条 为了确定死因,经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解剖尸体,并且通知死者家属到场,让其在解剖尸体通知书上签名。死者家属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或者拒绝签名的,侦查人员应当在解剖尸体通知书上注明。对身份不明的尸体,无法通知死者家属的,应当在笔录中注明。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按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尸检结果,并没有明文规定要给死者家属一份,所以机关没有义务给一份死者家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九条 对于死因不明的尸体,机关有权决定解剖,并且通知死者家属到场。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尸检应当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承担尸检任务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有进行尸检的义务。法律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拒绝签字的,视为死者近亲属不同意进行尸检。不同意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由不同意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尸检应当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的机构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医患双方可以委派代表观察尸检过程。第二十七条 患者在医疗机构内死亡的,尸体应当立即移放太平间或者指定的场所,死者尸体存放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4日。逾期不处理的尸体,由医疗机构在向所在地县级卫生主管部门和机关报告后,按照规定处理。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