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尸检医疗过错鉴定程序内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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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主观:司法鉴定 并不是只看病例,司法鉴定需要查看鉴定的内容非常多,一般来说根据案件的情况不同会有所变化。 如果不确定死亡原因的话,去判断是因为 医疗事故 导致的死亡,是需要进行尸检;如死亡原因明确,双方无争议,可做司法鉴定的。 《 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 证据 。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 证人 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律客观:《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条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司法鉴定程序是指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的方式、步骤以及相关规则的总称。《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四条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尊重科学,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尸检报告是可以重新鉴定的。尸检报告一般是对死者的原因和有关死者的相关因素进行总结和分析出来的报告式文件,尸检报告对于案件的进程是非常重要的直接证据,但尸检报告有时候会因为各种的原因导致不准确而需要重新鉴定。对于医疗机构在救治患者的过程中出现的事故导致患者死亡家属不满意尸检结果,对死亡原因仍有怀疑的,在相关人员的认可程度下,这时候家属可以要求对尸检报告重新鉴定。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十 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尸检应当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承担尸检任务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有进行尸检的义务。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请法医病理学人员参加尸检,也可以委派代表观察尸检过程。拒绝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由拒绝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

第3种观点: 没有尸检能做医疗事故鉴定。1、先写申请书,然后上交给当地的卫生局,卫生局就会帮你办理手续;2、到医学会正式申请医疗事故的鉴定,然后要先把鉴定的费用给交了。保留好缴费的收据,如果起诉成功,鉴定的费用将会由医院赔偿的。要知道医学会结束之后还会有个抽签程序,就是专家的抽签程度,你照抽就行。如果出现患者已经死亡,但是没有做尸检的情况,专家还会邀请法医加入;3、写个书面的鉴定陈述书,把情况说清楚。这个车陈述书比较专业,不但要简练而且要突出关键。实际上就是要写明治疗和诊断存在什么错误。如果自己不太会写,可以找个医生,专业一点比较好。医疗事故鉴定流程如下:1、当事人共同提出申请或者由卫生行政部门委托鉴定;2、医学会通知当事人提交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3、当事人依照规定缴纳诉讼费用;4、经专家鉴定组成员合议后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综上所述,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第1种观点: 医疗过错尸检的必要性尸检,又称尸体解剖鉴定,是指为查明患者死因,运用法医临床学、病理学理论与技术对尸体进行检验、分析并得出相应结论,阐明死亡原因及死亡方式,揭示疾病、特殊体质及医疗过错等因素与死亡的联系。从法医临床学来讲,医生根据患者病情作出的死亡诊断,常带有一定的推测性质,而明确死因最准确、最客观的方式,即为尸体解剖。过错鉴定需要明确的死亡原因,而做尸检(解剖)时并不知道死因,要解剖后一段时间才能知道,尸检是医疗过错鉴定的前提。医疗过错尸检程序1,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2,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尸检应当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3,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请法医病理学人员参加尸检,也可以委派代表观察尸检过程。4,医疗尸检可以由病人家属提出,也可以由医疗机构提出。由医疗机构提出尸体检验要求的,必须取得病人家属的同意。在签订《尸体检验协议书》后,医患双方共同选择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具有尸检资格的鉴定机构。医疗过错尸检费用问题尸检所需的费用一般由医疗单位支付。尸体的运送费、保管费的支付视鉴定结果而定。若最终鉴定为医疗事故,这些费用由医院支付,否则由死者家属或所在单位支付。也就是说,根据鉴定结论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尸检费用会有两种不同的承担方式。如果属于医疗事故的,尸体检验相关的费用由医疗单位全部承担,死者家属或死者所在单位不用承担任何与尸检有关的费用;如果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院只承担其中的尸检费,而其他的费用,如尸体的运送费、保管费等则由死者家属或死者所在单位承担。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医疗过错的认定过程是:1、医疗过错鉴定的申请;2、鉴定材料的质证;3、鉴定机构的选择;4、鉴定前的听证;5、鉴定材料的补充;6、鉴定结果的出具。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第四十 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不成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

第3种观点: 法律主观:司法鉴定 并不是只看病例,司法鉴定需要查看鉴定的内容非常多,一般来说根据案件的情况不同会有所变化。 如果不确定死亡原因的话,去判断是因为 医疗事故 导致的死亡,是需要进行尸检;如死亡原因明确,双方无争议,可做司法鉴定的。 《 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 证据 。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 证人 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律客观:《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条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司法鉴定程序是指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的方式、步骤以及相关规则的总称。《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四条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尊重科学,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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