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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异地养老保险怎么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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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是的。社保异地转移有年龄。女超过40岁,男超过50岁,不能异地转移。法律依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二条 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以下统称社会保险费)的征收、缴纳,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缴费单位、缴费个人,是指依照有关法律、行规和的规定,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和个人。第三条 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规定将城镇个体工商户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范围,并可以规定将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及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纳入失业保险的范围。社会保险费的费基、费率依照有关法律、行规和的规定执行。第十五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由税务机关征收社会保险费的,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的缴费情况;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汇总,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第十六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建立缴费记录,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并应当按照规定记录个人账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保存缴费记录,并保证其完整、安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至少每年向缴费个人发送一次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个账户通知单。缴费单位、缴费个人有权按照规定查询缴费记录。

第2种观点: 社保转移女性超过40岁就不能异地转移了,男性可以。根据规定,男性参保人满50周岁,女性参保人满40 周岁,不用立即办转移,等到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再将养老保险关系和基金转到待遇领取地。如果男性参保人不满50周岁,女性参保人不满40周岁,到外地就业参保的,可将原工作地的养老保险关系和基金转移到新的就业地。社保转移的流程如下:1、发凭证:当你要离开这个城市,且肯定不会再回到这个城市就业的时候,可以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领取一张你的参保凭证。凭证主要记录三项关键的信息:一是你在当地参保的起始时间;二是你实际缴费的月数;三是你在本地参保期间个人账户的全部存储额是多少;2、打电话:有关部门在网上公布了全国2800多个县级和县级以上的社保经办机构的联系方式,不清楚的问题可以电话咨询;3、办手续:由本人或者所在单位向新的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接续申请,其他事情就由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来办理就可以了;4、转移资金:除了转关系之外,要把前面讲到的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的资金,还有单位缴费规定比例的资金要转移到新的就业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规定。第十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3种观点: 50岁以后不能跨省转社保。保异地转移有年龄,女超过40岁,男超过50岁,不能异地转移。社保转移方式如下: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3、原基本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公司社保缴纳比例如下:1、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一般来说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2、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医疗保险:单位8%,个人2%;3、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是由企业承担的,在1%左右,个人不需要缴纳。单位所缴比例,各地区、不同的行业的企业略有差别,以当地规定为准;4、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失业保险:单位2%,个人1%;5、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是由企业承担的,在1%左右,个人不需要缴纳。单位所缴比例,各地区、不同的行业的企业略有差别,以当地规定为准。综上所述,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规定。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有工作单位的职工,在外地由公司单位申请缴纳养老保险;没有工作单位的城乡居民需在户口所在地进行养老保险缴纳。目前我国的养老保险有三种,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后两种就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一般是一年一交,缴费分高低几档,只能在户籍所在地缴纳,不能异地缴纳。那么农民可以异地交职工养老保险吗?答案是肯定的。首先,不论是城市户口还是农村户口,都能够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到达退休年龄可以办理退休,领取退休金。其次,关于异地缴纳的问题,外地户口(不管城镇还是农村)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由参保企业代扣代缴,不得个人缴纳。也就是说,一个职工去外地交保险的前提是有工作,并且单位给缴纳保险。再次,异地保险的转移问题。现在社保可以随职工工作地点的不同而跨省流动。退休时根据各地保险缴纳的期限等条件决定退休地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规定。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规定。

第2种观点: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全国性社会保险制度,缴费时间因地而异,一般在每年的9月底或10月底。具体时间可向当地社保部门咨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我国推行的一项全国性社会保险制度,旨在为广大城乡居民提供退休后持续的基本养老保障和福利待遇。该保险制度的实施,对于缓解“养老难”的问题,提升居民生活品质,促进社会和谐都有着非常积极的作用。由于各地区的和实际情况不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时间也存在一定差异。一般来说,缴费时间在每年的9月底或10月底,以我国东部沿海地区为例,部分地区的缴费截止时间是10月底,如上海市;而在我国中西部地区,部分城市的缴费截止时间则为9月底,如重庆市。需要注意的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缴费时间及时准确很关键。另外值得一提的是,针对部分特定群体,以及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也可能存在缴费时间的变化,市民和企业需要认真了解当地。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相比,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有什么区别?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我国推行的一项全国性社会保险制度,覆盖面广,涵盖了所有城乡居民。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则是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一种,主要面向在城镇工作的职工,具有明确的职工身份标识。两者在参保条件、缴费标准、待遇水平等方面存在差异,市民和企业需要了解当地后再进行选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我国推行的一项全国性社会保险制度,缴费时间因地而异,一般在每年的9月底或10月底。市民和企业应该及时了解当地,按时缴纳养老保险费用,以获得基本的养老保障和福利待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异地交社保可以在异地退休。异地交了社保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参保人员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其在异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在新参保地按月领取养老金。法律依据:《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三条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参保人员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含本息,下同)累计计算;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其中出国定居和到、澳门、地区定居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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