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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费医疗开支范围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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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公费医疗报销范围是指由或社会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范围。在中国,公费医疗报销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包括门诊、住院、特殊疾病和大病保险等方面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是由国家和地方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共医疗保险制度,旨在为参保人员提供基本医疗保障。2. 公费医疗范围:包括国家公费医疗、城镇居民医疗救助和医疗援助等方面的医疗费用。公费医疗是由出资设立的医疗救助制度,旨在为特定的人群提供医疗救助。3. 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指在医保体系内定点的医疗机构,参保人员在这些医疗机构就医可以享受医保报销。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包括公立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4. 其他医疗救助:包括慈善救助、社会救助和企业救助等方面的医疗费用。这些救助主要是由慈善组织、社会团体和企业等提供的医疗救助。需要注意的是,公费医疗报销范围不同于商业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商业医疗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出资设立的医疗保险制度,其报销范围和条件不同于公费医疗。因此,在选择医疗保险时,需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严重疾病住院治疗的医疗费,按下列办法支付:(一)起付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市、县、自治县从业人员上年度年社会平均工资的9%—11%。(二)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控制在市、县、自治县从业人员上年度年社会平均工资的3—5倍。(三)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主要由统筹基金支付,个人负担一定比例。对退休人员负担医疗费的比例,给予适当照顾。严重疾病的范围,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的具体标准,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医疗费的分担比例,由省确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公共卫生经费列支范围:1、建立档案2、健康教育3、预防接种4、传染病防治5、儿童保健6、孕产妇保健7、老年人保健8、慢性病管理9、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法律依据:《公共卫生经费列支范围》 第一条 经费使用管理原则:经费使用采取“预算安排、预拨结算、专户管理、直接支付”的管理办法。

第3种观点: 公费医疗是指国家为保障国家工作人员而实行的、通过医疗卫生部门按规定向享受人员提供免费医疗及预防服务的一项社保制度。各级国家机关、党派、人民团体由国家预算内开支工资的、在编制的工作人员。凡经费自理或实行差额补助的各级各类学会、协会、研究会、基金会的工作人员不享受公费医疗。各级文化、教育、科学、卫生、体育、经济建设等事业单位由国家预算内开支工资的、在编制的工作人员。 凡实行差额预算管理(不含全民所有制的医院)和自收自支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及上述一、二款所列单位的临时工、季节工、学校的兼职代课教员不享受公费医疗。在国家预算内开支工资的、属于国家编制的基层工商、税务人员不享受公费医疗。中华全国总工会、各级地方工会、产业工会在编的脱产人员,以及由县或城区以上工会领导机关举办、实行全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在编制的工作人员。凡工会举办的事业单位的临时工、季节工、兼职代课教员,以及在财务上实行差额管理和自收自支管理的工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不享受公费医疗。属于享受公费医疗单位的,经批准因病长期休养的编外人员,长期供养和待分配的超编制人员不享受公费医疗。受长期抚恤的在乡二等乙级以上残废军人和残废军人、荣军院的残废军人不享受公费医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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