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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自然水域承包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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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地方;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市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工作部门的本级;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第三条 海域属于国家所有,代表国家行使海域所有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海域。单位和个人使用海域,必须依法取得海域使用权。第四条 国家实行海洋功能区划制度。海域使用必须符合海洋功能区划。国家严格管理填海、围海等改变海域自然属性的用海活动。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承包使用者可以找相关海域管理部门协商,通过一定的方式,对双方都能共赢的方式,合作很有可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 第十九条 海域使用申请经依法批准后,批准用海的,由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登记造册,向海域使用申请人颁发海域使用权证书;地方批准用海的,由地方登记造册,向海域使用申请人颁发海域使用权证书。海域使用申请人自领取海域使用权证书之日起,取得海域使用权。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地方;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市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工作部门的本级;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第三条 海域属于国家所有,代表国家行使海域所有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海域。单位和个人使用海域,必须依法取得海域使用权。第四条 国家实行海洋功能区划制度。海域使用必须符合海洋功能区划。国家严格管理填海、围海等改变海域自然属性的用海活动。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地方;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市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工作部门的本级;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第三条 海域属于国家所有,代表国家行使海域所有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海域。单位和个人使用海域,必须依法取得海域使用权。第四条 国家实行海洋功能区划制度。海域使用必须符合海洋功能区划。国家严格管理填海、围海等改变海域自然属性的用海活动。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承包使用者可以找相关海域管理部门协商,通过一定的方式,对双方都能共赢的方式,合作很有可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 第十九条 海域使用申请经依法批准后,批准用海的,由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登记造册,向海域使用申请人颁发海域使用权证书;地方批准用海的,由地方登记造册,向海域使用申请人颁发海域使用权证书。海域使用申请人自领取海域使用权证书之日起,取得海域使用权。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地方;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市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工作部门的本级;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第三条 海域属于国家所有,代表国家行使海域所有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海域。单位和个人使用海域,必须依法取得海域使用权。第四条 国家实行海洋功能区划制度。海域使用必须符合海洋功能区划。国家严格管理填海、围海等改变海域自然属性的用海活动。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承包使用者可以找相关海域管理部门协商,通过一定的方式,对双方都能共赢的方式,合作很有可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 第十九条 海域使用申请经依法批准后,批准用海的,由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登记造册,向海域使用申请人颁发海域使用权证书;地方批准用海的,由地方登记造册,向海域使用申请人颁发海域使用权证书。海域使用申请人自领取海域使用权证书之日起,取得海域使用权。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地方有相关的法规规定可以承包海域从事养殖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九条 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承包使用者可以找相关海域管理部门协商,通过一定的方式,对双方都能共赢的方式,合作很有可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 第十九条 海域使用申请经依法批准后,批准用海的,由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登记造册,向海域使用申请人颁发海域使用权证书;地方批准用海的,由地方登记造册,向海域使用申请人颁发海域使用权证书。海域使用申请人自领取海域使用权证书之日起,取得海域使用权。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未经批准或者骗取批准,非法占用海域的,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海域,恢复海域原状,没收违法所得,并处非法占用海域期间内该海域面积应缴纳的海域使用金五倍以上十五倍以下的罚款;对未经批准或者骗取批准,进行围海、填海活动的,并处非法占用海域期间内该海域面积应缴纳的海域使用金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九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立案侦查。对于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决定,可以由人民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直接受理。

第2种观点: 一、非法占有罪立案标准是什么1、非法占有罪立案标准是个人侵占公私财物价值一万元以上的,部分地方是5千元。行为人构成侵占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二、非法占有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非法占有罪的构成要件如下:1、客体要件。非法占有罪所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非法占有罪的犯罪对象为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2、客观要件。非法占有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3、主体要件。非法占有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非法占有罪;4、主观要件。非法占有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过失不能构成非法占有罪。

第3种观点: 律师解答:未经批准或者骗取批准,非法占用海域的,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海域,恢复海域原状,没收违法所得,并处非法占用海域期间内该海域面积应缴纳的海域使用金五倍以上十五倍以下的罚款;对未经批准或者骗取批准,进行围海、填海活动的,并处非法占用海域期间内该海域面积应缴纳的海域使用金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立案侦查。对于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决定,可以由人民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直接受理。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自然河流不可以承包给私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 修建开发水利、防治水害、整治河道的各类工程和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码头、道路、渡口、管道、缆线等建筑物及设施,建设单位必须按照河道管理权限,将工程建设方案报送河道主管机关审查同意。未经河道主管机关审查同意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建设项目经批准后,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安排告知河道主管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七条 矿藏、水流、海域属于国家所有。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承包自然水域,享有用益物权,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他人未经承包人同意擅自钓鱼,侵犯了承包人的用益物权,所以承包人有权禁止他人钓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一条 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第3种观点: 水库是可以被承包的。水库本属于公共设施,它是直接服务“三农”工程项目。它本身就享有,被:管理,使用及维护的权利。以前都是属于国家或集体公益性所有。当然,一切的人力,财力都由国家和集体承担,当然耗资也是较大的。(也存在管理的死角或盲区)。强化管理,严格责任,改革,势在必行。那么,将水库承包给私人,是合情合理的,而且也是符合现行的法规的。一、水库承包条件:1.要有足够的启动资金和后备资金,能够承包得起并且可以开展后续的工作;2.要懂得经营,善于打理,这样才能够给自己带来经济效益;3.后期启动不能污染水质和周边环境,不能影响周围民生。二、水库承包程序:1.申请设立登记时须提交的文件、证件 1、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职业证明。2.登记机关及时限 申请人申请设立登记时,到所在地的工商所申请办理登记手续。3.登记程序。4.到所在地工商所领取登记表格,办理核名初审。5.到分局登记大厅审批核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第十一条 国家所有的水库只要适于水产养殖,均可向全民所有制单位、集体所有制单位和个人承包,用于发展养殖业,但必须经过县级、县级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县级指定的水库管理部门审批,方可进行承包。也就是说,私人是可以承包水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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