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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劳动关系的解除及补偿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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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劳动者与雇主存在实际用工关系,双方可协议结束此关系。
此外,劳动者亦有权就此诉诸劳资纠纷仲裁委,要求雇主在解约之时,按月支付双倍薪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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