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35类商标是服务商标,具体包括广告,实业经营,实业管理,办理事务。法律依据:《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35 通过电子手段展示商品和服务以便于电视购物和居家购物 350135 为他人推广系列电影 350135 在网站上为商品和服务提供广告空间 350135 工商管理咨询 350235 经济事务的预测 350235 利用计算机数据库进行市场调查 350235 商业策略方面的顾问和咨询服务 350235 商业管理规划 350235 商业管理咨询(包括在线方式) 350235 商业规划 350235 商业可行性研究 350235 商业战略规划服务 350235 市场营销数据的统计学评估 350235 收集市场调查信息 350235 提供营销报告 350235 在工商企业的商业事务或商业功能方面提供管理帮助 350235 准备市场营销报告 350235 组织测验 350235 为他人安排和组织市场促销 350335 (被解雇后的)新职介绍服务 350435 工作和人员的安排 350435 介绍工作 350435 人力资源管理 350435 人事管理 350435 订阅报纸 350635 开商业服务 350635 文件或磁带归档(办公事务) 350635 行政会计 350735 会计咨询服务 3507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是所有的企业都必须注册第35类商标,如果是要经营广告活动的话是需要注册35类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条 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在市场销售。第二十条 商标注册申请人在不同类别的商品上申请注册同一商标的,应当按商品分类表提出注册申请。第二十九条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