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管理办法出台的目的为加强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的监督管理,保证民用建筑工程符合建筑节能标准,建设部日前出台了《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明确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等单位各自应当履行的责任和义务,并规定达不到节能要求具体法律法规第一条为了加强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的监督管理,保证民用建筑工程符合建筑节能标准,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民用建筑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等有关活动及对民用建筑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管理的,必须遵守本办法。本办法所称民用建筑,是指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第三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等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建筑节能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履行合同约定义务,并依法对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负责。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依法实施建筑节能质量监督管理。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当履行以下质量责任和义务。第五条设计单位应当履行以下质量责任和义务。第六条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当履行以下质量责任和义务。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以下质量责任和义务。第监理单位应当履行以下质量责任和义务。第九条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应当将检测过程中发现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违反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及时上报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第十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加强对施工过程建筑节能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未按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和违反建筑节能标准的,应当责令改正。第十一条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以及施工图审查和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违反建筑节能有关法律法规的,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处罚。第十二条达不到节能要求的工程项目,不得参加各类评奖活动。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目前,我国建筑用能浪费极其严重,而且建筑能耗增长的速度远远超过我国能源生产增长的速度,每年新建建筑使用的实心粘土砖,毁掉良田12万亩。物耗水平相比发达国家,钢材高出10%--25%,每立方米混凝土多用水泥80公斤,污水回用率仅为25%。如果听任这种高耗能建筑持续发展下去,国家的能源生产势必难以长期支撑此种浪费型需求。国民经济要实现可持续发展,推行建筑节能势在必行、迫在眉睫。建筑节能是实践科学发展观、实现国家节能规划目标、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经济又快又好、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五条 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县级以上及其有关部门不得超越权限审批建设项目或者擅自简化基本建设程序。第六条 国家鼓励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提高建设工程质量。
第1种观点: 1、对的责任进行强化,促进建筑工程中节能工作的健康发展在我国目前条件下,建筑节能工作首先必须依靠行为强制推行。建设主管部门是整个建筑工程节能工程管理体系中的主导者,必须要对自身的责任进行强化。在管理建筑节能工作的过程中,应该对各种建筑节能的法律法规及标准等加速进行配套完善、积极推进落实。2、对业主建设行为加以规范,提高建筑节能工程管理水平建设单位即业主作为建设工程中节能工程的投资者与组织者,是整个建筑节能工程实施的主要参与人员,同时也是建筑节能工程中的重要责任主体之一。在对建筑节能工程进行施工前,建设单位应该对施工图纸会审与设计技术交底专题会议加以组织,对业主的建设行为进行规划。在规划的过程中应该由专业人员对设计意图和关键部位及工艺的具体要求进行认真讲解,一旦规划完成后,建设单位必须要做好认真管理,严格按照规范和要求进行,不能对节能工程的设计文件擅自进行修改,施工单位的建筑材料和设备等也必须符合建筑节能要求。只有对业主建设行为加以规范,才能更好地提高建筑节能工程的管理水平。3、对建筑节能工程进行严格的监理,保证建筑节能工程的认证实施建筑市场的三大主体,除了和建设单位外,还包括监理单位。监理单位主要是代表建设单位,在建设单位的委托下对工程建设进行管理。建筑节能工作自然也必须接受监理单位的严格监理。监理单位应该在了解建筑节能工程特点的基础上对专项的建立规划和实施细节加以制定,保证建筑节能工程的切实落实。建筑节能工程在施工前,总监应要求承包商按照建筑节能设计文件,制定符合建筑节能特点的施工方案。将施工方案给予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只有经过监理工程师签字,施工单位才能进行施工,且整个工程必须按照建筑节能标准进行组织和施工。4、对工程进行严格的验收,保证建筑节能工程的质量除了保证建筑节能施工过程中的落实外,相关部门还必须做好对建筑节能工程的验收工作。其验收应该按照《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严格执行,在节能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对建筑节能专项工程验收进行先行组织,严格做好验收报告,且报告中必须要指明工程对建筑节能标准的完成情况。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建筑节能工程的质量,避免其沦为表面工程。一、建筑节能工程包括哪些?建筑的节能工程具体指的是建筑物的规划、设计、新建(改建、扩建)、改造和使用过程中,执行节能标准,采用节能型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和产品,提高保温隔热性能和采暖供热、空调制冷制热系统效率,加强建筑物用能系统的运行管理,利用可再生资源,在保证室内热环境质量的前提下,减少供热、空调制冷制热、照明、热水供应的能耗。
第2种观点: 建筑节能工程完工后由谁组织检查验收?建筑节能工程完工后由谁组织检查验收1、节能工程的检验批验收和隐蔽工程验收应由监理工程师主持,施工方相关专业的质量员与施工员参加。2、节能工程分项工程验收应由监理工程师主持,施工方项目技术负责人和相关专业的质量员、施工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设计代表参加。3、节能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主持,施工方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相关专业的质量员、施工员参加;施工单位的质量或技术负责人应参加;主要节能材料、设备或成套技术的提供方应参加;设计单位节能设计人员应参加。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目前,我国建筑用能浪费极其严重,而且建筑能耗增长的速度远远超过我国能源生产增长的速度,每年新建建筑使用的实心粘土砖,毁掉良田12万亩。物耗水平相比发达国家,钢材高出10%--25%,每立方米混凝土多用水泥80公斤,污水回用率仅为25%。如果听任这种高耗能建筑持续发展下去,国家的能源生产势必难以长期支撑此种浪费型需求。国民经济要实现可持续发展,推行建筑节能势在必行、迫在眉睫。建筑节能是实践科学发展观、实现国家节能规划目标、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经济又快又好、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五条 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县级以上及其有关部门不得超越权限审批建设项目或者擅自简化基本建设程序。第六条 国家鼓励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提高建设工程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