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是指夫妻双方婚前所负的债务收入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部分。可以由双方进行协议,协议不成的则归产权登记方即归男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