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雇主应当为职工提供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对雇主未保证职工人身安全和健康的行为进行适当的行政处罚。《工伤保险条例》第七条规定,工伤是因工作原因造成的劳动者的人身伤害或因工作原因患的职业病。因此,凡是因工作原因造成的心理问题引发的工伤,均应由雇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1.《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切实保障劳动者的人身权益。
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尊重劳动者的人格尊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劳动者提供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
3.《工伤保险条例》第七条:工伤是因工作原因造成的劳动者的人身伤害或因工作原因患的职业病。
4.《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者决定侵犯自己的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法定程序提出申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根据以上法律依据和分析,若心理问题是由工作原因造成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若是工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心理问题,雇主则无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