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创业补贴的申请条件如下:
1. 申请人须持营业执照,企业注册时间须为2013年10月1日之后。
2. 企业需正常运营满12个月。
3. 申请人应为企业法人,或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4. 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且经营满6个月,可获3000元补助。
5. 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间,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获生活补助。
6. 高校毕业生选择一项补助,不得重复享受。
7. 重点人群初创业,本市新立个体工商户或企业,注册时间在3年内。
8. 稳定经营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
创业补贴的背景:
1、目的:旨在鼓励和支持失业人员及其他有创业意愿的群体开展自主创业,减少社会失业率;
2、资金来源:通常由相关部门或社会保障基金提供,以减轻创业者的初期经济压力;
3、受益对象:主要面向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具有创业意愿的特定人群;
4、补贴内容:可能包括创业培训、场地租金补助、税收减免等多种形式的支持;
5、实施效果:通过补贴激发社会创业活力,有助于促进就业和经济发展。
综上所述,一次性创业补贴的申请条件包括持有营业执照、企业注册后正常运营满12个月、申请人为企业法人或专业技术人员,以及针对高校毕业生的特定补助措施,如自主创业补助和生活补助,同时规定补助选择的互斥性和针对重点人群的创业支持。
【法律依据】:
《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九条
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试点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具体试点办法由省级财政、门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