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单位: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受委托人姓名:xx
工作单位:xxx律师事务所
地 址:xxxxx 邮 编:xxxx
电 话:xxxxx
传 真:xxxx
现委托xxx律师事务所 律师在我与 纠纷一案中,作为我执行阶段的`执行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被执行人的财产。
代为申请执行被执行人的财产。
上列受委托人的代理权限为:
1、代为申请执行;
2、代为进行执行和解;
3、代为领取执行标的物、财产(包括领取现金);
4、代为调查、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
5、代为签收有关法律文书。
委托人:
年 月 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 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六十九条 当事人向人民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在开庭审理前送交人民。授权委托书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