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财产保全申请书注意事项包括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身份信息、请求事项和理由、被保全财产信息等。
2.财产保全的保证金收取标准包括诉前、诉讼和执行阶段,且对弱势群体可给予优惠。
3.财产保全面临的法律风险包括申请过限、未起诉解除、执行困难和保全不完备。
财产保全申请书的注意事项、保证金收取标准和法律风险。
财产保全申请书的注意事项、保证金收取标准和法律风险。
法律分析
一、财产保全申请书注意事项
财产保全申请书注意事项如下:
1.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送达地址、联系方式
2.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3.请求保全数额或者争议标的;
4.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者具体的被保全财产线索;
5.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财产信息或资信证明,或者不需要提供担保的理由;
6.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二、财产保全的保证金是多少
财产保全的保证金是以下几点:
1.诉前财产保全担保按担保金额的1%收取,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
2.诉讼财产保全担保按担保金额的1.5%收取,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
3.执行财产保全担保按担保金额的1%收取,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办理了诉前财产担保或诉讼财产担保的同一标的不再收取执行财产担保费)。
4.担保优惠
对于弱势群体申请的诉讼保全,经人民认可(主要是司法求助案件和人身赔偿案件)由担保公司为申请人提供无偿担保;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的其他民商事案件经人民审查,可给予20-40%的优惠。
三、财产保全面临的法律风险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在追收债务过程中,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在诉讼前或者在诉讼过程当中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债权人申请人民采取财产保全措施面临的风险主要有:
1.申请财产保全过限,给被申请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保全后未在法定期间起诉致财产保全解除,引发赔偿诉讼。
3.保全措施不当致使判后无法执行。
4.保全措施不完备,致使财产保全落空。
结语
在申请财产保全时,需要注意填写申请书的各项要点,包括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身份信息、请求事项和理由、保全财产信息等。此外,财产保全的保证金按照一定比例收取,对于弱势群体申请的诉讼保全可以享受一定的优惠。然而,申请财产保全也面临一些法律风险,如申请过限、保全解除后未及时起诉、执行困难等。因此,在申请财产保全时需谨慎操作,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和纠纷。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二、证据的调查收集和保全 第二十 申请证据保全错误造成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申请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应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九章 保全和先予执行 第一百零四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应当解除保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九章 保全和先予执行 第一百零三条 人民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