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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协议中提前辞职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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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合同辞职提前一个月,未签订合同劳动者可随时辞职,要求补缴保险并支付双倍工资。劳务费纠纷可通过调解委员会、仲裁委员会或解决。劳务合同特征包括主体广泛平等、合同标的特殊、内容任意、双务合同非要式合同。

法律分析

劳务合同辞职提前一个月。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订立合同的,劳动者可以随时辞职,不需要提前30天,可以要求单位补缴保险并支付未签订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协商不成的,可以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解决。

劳务费纠纷怎么处理?

1、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我国目前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为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人民,这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三个渠道。

2、通过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劳动法规定,在用人单位内部可以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它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工会代表三方组成。

3、通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依法成立的、行使劳动争议仲裁权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

4、通过处理劳动争议。并不处理所有的劳动争议,只处理如下范围内的劳动争议案件:争议事项范围;企业范围;职工范围。

劳务合同的特征:

1、主体的广泛性与平等性。劳务合同的主体既可以是法人、组织之间签订,也可以是公民个人之间、公民与法人组织之间,一般不作为特殊限定,具有广泛性。同时,双方完全遵循市场规则,地位平等。

2、合同标的的特殊性。劳务合同的标的是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的活劳动,即劳务,它是一种行为。劳务合同是以劳务为给付标的的合同,只不过每一具体的劳务合同的标的对劳务行为的侧重方面要求不同而已,或侧重于劳务行为本身即劳务行为的过程,如运输合同;或侧重于劳务行为的结果即提供劳务所完成的劳动成果,如承揽合同。

3、内容的任意性。除法律有强制性规定以外,合同双方当事人完全可以以其自由意志决定合同的内容及相应的条款,就劳务的提供与使用、受益双方意定,内容既可以属于生产、工作中某项专业方面的需要,也可以属于家庭生活。

4、合同是双务合同、非要式合同。在劳务合同中,一方必须为另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则必须为提供劳务的当事人支付相应的劳务报酬,故为劳务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大部分劳务合同为非要式合同,除法律有做特别规定者外。

结语

根据上述内容,劳务合同的辞职需提前一个月,但若未与用人单位订立合同,则劳动者可随时辞职,无需提前30天,并可要求单位补缴保险并支付未签订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如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解决。劳务费纠纷可通过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人民三个渠道解决。劳务合同的特征包括主体广泛性与平等性、合同标的的特殊性、内容的任意性以及合同为双务合同、非要式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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