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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判决离婚后再过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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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不准离婚六个月内再次起诉离婚的新情况新理由如下:

1、出现了足以证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况;

2、有一方对他方有危及生命、人身安全等重大犯罪可能的;

3、其他确定不能继续同居等严重情况和理由;等等。

一、法律规定有哪些不允许离婚的情形?

法律规定不允许离婚的情形有如下: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不得提出离婚;

2、判决不准离婚、调解和解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无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再次起诉的,不予受理;

3、现役军人配偶要求离婚,必须经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4、夫妻关系没有破裂。

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第二次起诉离婚时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以下事项是当事人第二次向提起离婚诉讼时当事人需要注意的:

1、起诉方要确定再次起诉的时间要求,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2、确定有管辖权的;

3、准备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

三、什么情况下是不能离婚的

不能离婚的情况如下: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3、夫妻感情未破裂。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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