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明确了机动车交通事故的管辖权,规定交通发现的违法行为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若管辖权有争议,应向上一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请示指定管辖。
法律分析
机动车交通事故管辖权的规定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其具体规定为交通执勤执法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
拓展延伸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与赔偿的法律规定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与赔偿的法律规定是指在发生机动车交通事故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各方的责任和赔偿进行规定和界定的法律制度。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主要分为全责、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无责四种情形,并根据责任的不同程度进行相应的赔偿。全责指一方完全负有责任,需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主要责任指一方负有主要责任,需承担大部分赔偿责任;同等责任指各方责任相当,需按照各自责任承担赔偿责任;无责指事故责任不属于任何一方,无需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具体情况,赔偿范围包括财产损失、人身伤亡、精神损害等,赔偿金额由法律规定或双方协商确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与赔偿的法律规定旨在保护交通参与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交通秩序和社会稳定。
结语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明确了机动车交通事故的管辖权,并规定了责任与赔偿的法律制度。根据我国现行法律,事故责任分为全责、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无责四种情形,并对赔偿范围进行规定。这些法律规定的目的是保护交通参与者的权益,维护交通秩序和社会稳定。在处理交通事故时,我们应当严格依法行事,确保各方的权益得到合理保护。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四条
交通执勤执法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上一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确定管辖主体,并通知争议各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