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如果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中确定的债务,债权人可以追加没有缴纳、没有足额缴纳出资或者抽逃出资的股东。公司作为的法人,以其全部的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