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没有性和法人资格,只受总公司管辖。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和财产,债务由总公司承担法律责任。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受总公司管理并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其管辖。在法律和经济上,分公司没有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和章程,也没有自己的财产,其债务由总公司的资产承担法律责任。《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该内容由 丁旭涛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