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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出了医疗事故医院最怕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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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较担心的医疗事故如下:

1、医院最害怕的是患者或者家属不理智,对医护人员采取暴力手段;

2、医院最害怕的是医闹,从而严重影响医疗的正常秩序;

3、医院还害怕医疗行为被评定为医疗事故,因为如果构成医疗事故的话,医院要面临行政处罚;

4、医生害怕民事赔偿。

一、承担医疗事故民事责任的条件如下:

1、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行为违法,这是首要的也是较为重要的条件;

2、患者存在人身损害;

3、行为与人身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

二、医疗事故构成的要件具体如下:

1、主体要件为合法的医疗机构以及医务人员;

2、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实行了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的行为;

3、直接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失;

4、患者受到了人身损害且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综上所述,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一、请问医疗事故的赔偿责任构成要件有哪些?

有下列构成要件:

1.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3.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

4.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

5.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行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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