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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去协议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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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去男方或者女方的户口所在地或者住所地的基层人民起诉;被告没有住所地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规定,基层人民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辖区的,各该人民都有管辖权。

一、民事诉讼管辖恒定的法律依据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基层管辖

基层人民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中级管辖

中级人民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确定由中级人民管辖的案件。

第十九条高级管辖

高级人民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第二十条最高管辖

最高人民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第二十一条一般地域管辖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辖区的,各该人民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二条特别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辖区的,各该人民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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