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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离婚的程序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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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的程序:

第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

第二、婚姻登记员讲明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并询问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第三、当事人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第四、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第五、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诉讼离婚的程序:

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1、原告向人民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2、人民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2、被告自收到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当然被告可以不答辩,被告需要延长答辩期的向申请。被告和原告的权利可以看送达的告知书。

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主要是开庭审理,离婚诉讼原告应当到场,如果开庭被告不到的,会延期开庭一次。开庭时候,双方对提交的证据和事实进行辩论和阐述。

提起离婚诉讼后的程序包括什么

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要经历三个必经阶段。1、第一阶段:起诉阶段。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1)原告向人民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2)人民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2、第二阶段:答辩阶段。(1)人民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2)告自收到人民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申请,请求延期,人民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3、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1)起草起诉状;(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3)向有管辖权的递交起诉状和证据;(4)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5)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6)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8)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裁定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提起离婚诉讼的费用:起诉离婚的费用是按照标的额计算的,一般需要根据具体的案件确定。

家庭暴力提起离婚诉讼要哪些程序

家庭暴力起诉离婚有以下程序:1、收集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2、写一份起诉状;3、携带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向被告住所地人民起诉;4、缴纳诉讼费用;5、等待通知开庭。

家庭暴力提起诉讼离婚程序是什么

第一,聘请写离婚起诉状离婚起诉状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口头到起诉的,会做记录,需起诉人签字或盖章。第二,准备诉讼需要的证据这里所讲的证据主要是指,家庭暴力证据、结婚证、身份证、孩子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相关财产方面的证据,包括房产证等的原件和复印件。第三,拿着之前准备好的起诉状2份,证据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2份,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或双方居住1年以上的住所地所在的起诉,到立案庭办理相关手续。第四,立案庭审查是否受理该离婚案件,并交纳诉讼费用,回家等通知。第五,受理了该离婚案件后,将在法定的时间内向对方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材料。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第六,离婚调解是法律规定的必经程序,所以如果对方同意离婚,会组织双方进行离婚调解,也可能是在庭前组织调解,也可能是在开庭时首先问双方是否愿意调解。调解成功的,发民事调解书。如果不同意离婚或者调解不成功的将继续开庭。第七,开庭时,双方都可以委托律师或其他代理人,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诉讼请求判决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对有关,财产分割等方面做出判决。这时,可能判决离婚也可能判决不予离婚。一般对于第一次起诉离婚的,被告又不同意离婚,会判决不予离婚。

提起离婚诉讼的条件

提起离婚诉讼的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并且必须与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关系,即双方必须是合法配偶,其他关系不能提起诉讼离婚。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即申请离婚,如果申请离婚损害赔偿,在申请离婚的同时提出。4、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1)按照我国离婚管辖的规定,离婚一般去被告住所地,也就是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的人民起诉,被告住所地的就是离婚管辖的。但是如果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离开户口所在地到起诉时已经连续住了一年以上的地方)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管辖。(2)具体的管辖:①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管辖。②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离婚管辖的是原告住所地人民。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离婚管辖的是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管辖。③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的,离婚管辖的是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

如何提起离婚起诉怎么向提起离婚申诉

向起诉离婚都需要经过下列流程和手续:

第一、确认具体的管辖。一般按照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即原告须在被告户口所在地起诉,如果被告经常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不一致的,则在经常居住地起诉。

第二、准备诉讼材料。主要包括诉状、身份证、结婚证和结婚登记文件、子女出生证明以及相应的证据。

第三、向具有管辖权的的立案庭提交诉讼材料,申请立案。

第四、法官根据庭审情况,做出裁判意见,能调解的,制作《民事调解书》;不能调解也不撤诉的,制作《民事判决书》。 该内容由 王昊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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