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分公司申请注销的流程如下:
1、自分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2、提交法律规定的文件;
3、持《分公司注销登记核准通知书》到公司登记机关撤销备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
第一款
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人民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三)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或者人民、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五)法律、行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