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复垦后需经批准方可重建,且需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农村村民建房需申请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尽量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企业或与他人合作,需持有批准文件并向地方申请批准。
法律分析
宅基地复垦后不能重建。
宅基地复垦以后,土地性质就已经改变了,这时候土地性质属于耕地性质,不能随意建房。如果想利用已经复垦的宅基地,必须到相关部门申请,并且需要把土地用途明确,得到批准以后,才可以利用已经复垦的土地。如果宅基地在复垦后变成了农业用地,农民在建房时需要申请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的,应当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县级以上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批准。
拓展延伸
宅基地复垦后重建的法律规定及
宅基地复垦后重建涉及到法律规定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宅基地复垦后的重建需要符合一定条件。首先,必须经过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并遵守土地利用和规划。其次,重建的建筑要符合建设工程的安全、环保和质量要求。此外,重建时还需要考虑土地使用权的转让、补偿和合同签订等问题。同时,根据当地的土地利用和规划,可能存在一定的,如建筑面积、高度、用途等方面的。因此,宅基地复垦后重建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具体指导。
结语
宅基地复垦后重建需符合法律规定及。需经土地管理部门批准,遵守土地利用和规划。建筑应满足安全、环保和质量要求。土地使用权转让、补偿和合同签订等需考虑。地方土地利用可能建筑面积、高度和用途。遵守法律法规,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具体指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