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婚离婚程序复杂,军人可通过政治机关审查调解,无效时由人民审理判决。若夫妻关系破裂或军人有重大过错,经调解无效后,可通过以上政治机关对军人进行思想工作,准予离婚。
法律分析
军人一方提出离婚不是必须要离。军婚离婚程序比较特殊,流程比较复杂,如下:
1、双方都是军人或者军人一方提出离婚的,应当经当事人所在政治机关审查调解,无效时由政治机关提出处理意见,然后由人民审理判决;
2、夫妻关系确实破裂,或者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婚姻不能继续维持的,经调解无效后,应当通过以上政治机关对军人进行思想工作,调解或者判决准予离婚。
拓展延伸
军人离婚的影响及其合理性探讨
军人离婚的制定和实施对军人及其家庭产生着深远的影响。一方面,离婚可能对军人的职业生涯和工作稳定性产生直接影响,因为婚姻状况可能会被用作军人晋升、调动或评估的标准之一。另一方面,离婚也会对军人家庭的稳定性和子女成长产生影响,离婚可能导致家庭、子女心理压力增加等问题。
然而,军人离婚的合理性也需要深入探讨。一方面,军人的特殊工作性质和职责使得婚姻关系的稳定性对他们的工作表现和战斗力有着重要影响。另一方面,离婚也需要考虑到军人家庭的特殊情况,如长期分离、常年驻外等因素,以保障军人家庭的福祉和军人的工作效能。
因此,对军人离婚的影响及其合理性进行深入探讨,需要综合考虑军人个体的权益、家庭稳定和战斗力等多个因素,以制定出更加科学合理的,既保障了军人的个益,又维护了整体的稳定和战斗力。
结语
军人离婚的制定和实施对军人及其家庭产生着深远的影响。离婚程序繁琐,需要经过政治机关审查调解,最终由审理判决。然而,离婚对军人职业生涯、家庭稳定性和子女成长等方面都有影响。因此,我们需要深入探讨军人离婚的合理性,综合考虑军人个体权益、家庭稳定和战斗力等多个因素,以制定更科学合理的,既保障军益,又维护整体稳定和战斗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一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