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解协议达成后,一方不履行可以向申请执行,根据《仲裁法》第五十条规定,撤回仲裁申请后反悔的可以申请仲裁。根据《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申请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可以请求仲裁庭作出裁决书或撤回仲裁申请。根据第六十二条,一方不履行裁决可向申请执行,受申请的应当执行。
法律分析
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制作裁决收后,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申请执行。根据《仲裁法》第五十条规定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撤回仲裁申请后反悔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此外,在当事人立案时,调解应当遵循当事人自愿原则进行。根据《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第六十二条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应当执行。
拓展延伸
调解协议生效后的执行程序
调解协议生效后的执行程序通常包括以下步骤:首先,双方当事人应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其次,如果一方未履行协议,对方可以向申请强制执行。将根据协议内容和双方的权益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批准强制执行。如果批准执行,执行法官将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协议的履行,如查封、扣押财产等。如果一方对协议的履行存在异议,可以向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协议的效力或解决争议。总之,调解协议生效后的执行程序是确保协议得以有效履行的重要环节,旨在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和法律的公正。
结语
根据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一方不履行义务的情况下,另一方可以向申请执行。根据仲裁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后撤回仲裁申请的,可以根据协议申请仲裁。在立案时,调解应遵循当事人自愿原则。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后可以请求仲裁庭作出裁决书或撤回仲裁申请。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应履行裁决,如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以向申请执行。将执行申请,并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协议的履行。调解协议生效后的执行程序旨在维护双方当事人的权益和法律的公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五章 调解协议 第三十条 口头调解协议自各方当事人达成协议之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五章 调解协议 第二十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可以制作调解协议书。当事人认为无需制作调解协议书的,可以采取口头协议方式,人民调解员应当记录协议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五章 调解协议 第三十三条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申请司法确认,人民应当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依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
人民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强制执行。
人民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无效的,当事人可以通过人民调解方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达成新的调解协议,也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