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如果对方拒绝参与调解,可以选择提起诉讼解决争议。调解是一种民事争议解决方式,但并非强制性程序,当一方拒绝参与调解时,另一方可选择诉讼途径解决争议。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他人进行调解;人民可以派员或者指定调解员进行调解。进行调解的一方拒绝调解,请求人民审理的,应当受理。”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调解协议经各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的,具有法律效力。”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不服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协议,或者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