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事人收到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后,就同一纠纷向人民提起诉讼的,裁定不予受理。2.当事人在收到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请求撤销仲裁裁决的,人民应告知当事人就原纠纷提起诉讼。
一、对发生效力仲裁裁决书不服的怎么办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强制执行。
劳动者对终局裁决不服提起诉讼,仲裁裁决并不是绝对失去法律效力。劳动者提起诉讼又申请撤诉。依据最高人民《关于人民对经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纠纷准予撤诉或驳回起诉后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从何时起生效的解释》第一条,即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向人民起诉后又申请撤诉,经人民审查准予撤诉的,原仲裁裁决自人民裁定送达当事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可见,劳动者对裁决不服提起诉讼,在没有作出实体裁判时,仲裁裁决是一种效力待定。
用人单位对终局裁决不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申请撤销裁决。故用人单位对终局裁决只能向中院申请撤销。因用人单位只有三十日的起诉期间,超过该期间将丧失诉权,所以用人单位向中院申请撤销终局裁决,中院应受理,在基层没有对劳动者提起的诉讼没有作出实体裁判时,应中止诉讼。
二、工会经济补偿仲裁裁决书可以申请撤销吗
经济补偿仲裁裁决书可以申请撤销,但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有严格的条件。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裁决被人民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提起诉讼。
三、农村土地被强占该如何办理?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起诉。当事人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七条农村土地承包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