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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妻不断增加抚养费,如何处理负担不起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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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妻起诉增加抚养费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本着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处理。可以准备离婚协议书、判决书、工资证明、日记帐等证明自己履行了责任。法律支持直接抚养子女或子女有困难的一方可以要求增加子女抚养费。也就是说,夫妻原离婚协议中对子女生活费、教育费的安排不妨碍提高抚养费的请求;对于的离婚调解或离婚判决,也没有不妨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或子女在必要时向任何一方作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金额的合理要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前妻多次增加抚养费,我又负担不起那么多,怎么办?

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增加抚养费,也可以通过诉讼得分方式增加抚养费。如果现有抚养费不能够支持孩子的正常生活,那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先与支付抚养费的一方协商要求增加抚养费。对方不同意增加的,可以去起诉要求增加。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应予支持:(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该内容由 杨海艳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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