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租赁合同如果是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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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房屋合同是不是一定要以书面形式写?
房屋租赁合同 应用书面形式订立,根据相关规定,不采用书面形式 订立租赁合同 的视为 不定期租赁 ,不利于保障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并且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的,必须要书面形式订立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零四条规定,租赁 合同的内容 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零四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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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 应用书面形式订立,根据相关规定,不采用书面形式 订立租赁合同 的视为 不定期租赁 ,不利于保障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并且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的,必须要书面形式订立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零四条规定,租赁 合同的内容 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零四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