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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名股东协议书 篇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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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方:

  乙方:

  甲方投资成立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乙方作为挂名法定代表人,是公司工商登记的名义上的法定代表人。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享有公司资产的所有权和处分权。

  二、乙方作为公司名义上的法定代表人,不是公司股东,不享有公司股东权利,不承担股东义务。

  三、公司经营权由甲方行使,甲方确保公司的经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的规定,依法纳税及履行其他应尽义务。

  四、公司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法律责任与乙方无关,因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有甲方承担。

  五、甲方每月15号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乙方人民币_____元作为挂名法定代表人的薪酬。

  六、乙方以公司名义对外作出的任何决定未经公司股东会同意并加盖公章,此决定无效。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八、本协议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律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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