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街道,原义指两边有房屋的比较宽阔的道路,市的辖区的行政分区,直辖市以及副省级市的街道属于正处级行政区,地级市和县级市的街道属于乡级行政区,街道管理机构为事处,是市辖区或县级市的派出机关;
2、事处是县的派出机构,事处直属县领导,事处是在市区设立的代表县行使管理权,有些镇撤了设事处说明该镇纳入市区化管理,事处是区一级的派出机构,行使各项职能;
3、事处,区派机构级,镇则县设级事处,镇功能基本相同承担经济,社事业发展任务,基本相同,事处主要城区内设置管理,服务城镇居民镇般县或郊区管理,因此县有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