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用和管理好井下胶轮车、铲车,确保车辆正常、安全运行,提高劳动效率,特作如下管理规定。
一、车队管理职责
1、负责井下胶轮车、铲车的运行和管理,按规定运行时间及时发送车辆,维护胶轮车运行秩序,完善胶轮车运行的安全装备,保证胶轮车安全运行。
2、负责胶轮车、铲车的管理和维修,建立管理台账和检查检修记录,定期对胶轮车进行检查检修,确保胶轮车质量达到完好标准。
3、负责车辆安全运行制度的执行和乘车秩序的维护,对违反管理规定要求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胶轮车、铲车运行一般规定
1、胶轮车、铲车的运输工作,必须建立健全严格的岗位责任制。胶轮车、铲车质量必须达到《煤矿矿井运输设备完好标准》要求,每周要对胶轮车进行一次维修保养和质量检查,保证处于完好状态,并做到记录完整、准确。
2、胶轮车、铲车的运输沿线、车场及其安全装置必须按规定进行定期定时地严格检查、维修和调试,保证路况和设施的完好安全。
3、每班运行完后要对胶轮车、铲车内的卫生清扫一次,保持整洁干净,车库每班要清扫一次,每周用水冲刷一次胶轮车车厢和胶轮车车库,保持车厢内外和车库无杂物、无积尘、保持清洁卫生。
三、胶轮车、铲车运行管理规定
1、胶轮车、铲车司机必须严格执行《胶轮车、铲车司机操作规程》、《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规定,并持证上岗。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精心操作;严禁疲劳作业、无证上岗。
2、每班车启动前,必须从车头到车尾检查车辆各部件的完好状况,发现问题必须处理,否则不得发出开车信号。
3、车辆行驶途中,必须时刻注意车辆运行状况和观察运行环境,出现故障和运行隐患及时停车。
4、胶轮车、铲车的制动性能必须完好,制动距离不得超过8米
5、胶轮车运输过程中车厢内严禁乘人。
6、为防止追尾事故的发生,在行驶途中因故障或其他原因紧急停车时,必须摇灯向后面的车辆发出警号。
7、胶轮车、铲车运行中与其它车辆会车时,其它车辆必须视情况优先避让胶轮车,让胶轮车顺利安全通行。
8、胶轮车、铲车运行中发生故障或停机影响运行时,应及时向调度值班领导汇报,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进行处理,不得给下次运行留下隐患。
9、胶轮车运行至巷道偏口、进入车场、过弯道时限速规定5km/h,不得超速运行。
10、胶轮车必须进入胶轮车车场停车,无特殊情况严禁在运行线路途中无故停车。
11、胶轮车必须按车场停车位置指示牌停车,胶轮车停稳后方可发送停车信号。
12、车辆停稳后,由司机安全确认,口头发出下车信号、开门后,乘车人员方可下车。
13、胶轮车发车前、运行中、进入车场必须严格按信号指令行车,严禁擅自行车,严禁闯红灯行车。
14、特殊情况需加开胶轮车时,必须经调度室同意,由井下调度员安排车辆,以免造成运输堵塞。
15、无特殊情况,胶轮车必须严格按胶轮车运行时刻表,按时发车。
16、对在车厢内外乱写乱画者,给予50—100元的罚款。
17、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个人,给予50—2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按“三违”的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