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领导指示,为更好的服务于广大教职工,规范教职工工作餐管理,保证教工餐厅稳定运行,结合实际,特拟定如下细则。
一、工作餐管理
教职工工作餐的用餐人员与标准核定由人事处负责,财务处负责工作餐经费拨付与结算,后勤与资产管理处具体负责工作餐供应、餐卡结算与管理。
二、享受人员及标准
1、教工餐厅就餐对象为每个工作日正常出勤或加班的所有在编在岗教职员工本人。未经允许,其他人员到教工餐厅用餐,工作人员有权拒绝。
2、教职员工就餐实行自助形式,凭卡结算,一律不收取现金。餐卡实行实名制,不得外借,未经批准不得打包外带。未携带饭卡的教职员需经签字确认后方可在教工餐厅就餐,请大家予以理解和配合。节假日不供应餐。
3、就餐时间:工作日11:00—13:00点。
4、凭教职工餐卡刷卡就餐(仅限教职员工本人使用),每人每天只能刷卡消费1次。
5、教职工家属来校就餐需全额缴纳就餐成本费10元。
6、涉及公务接待工作餐的由各处室负责人具体负责刷卡就餐,并填写《因(公务接待)就餐登记表》,于每月1日上交后勤与资产管理处。
7、各处室(系部)工作日因公需加班的,需部门负责人(系部为系主任)许可,并填写《部门加班就餐登记表》,于每月1日上交后勤与资产管理处。就餐时间为:16:40—18:00点,因公加班教职工请到学生餐厅签字确认后就餐。
三、餐卡结算与管理
1、餐卡制作。由后勤与资产管理处依据人事处核定后的名单制卡,一人一卡。用餐人员持卡到教工餐厅消费。第一次办卡费用由学校承担。新增人员的`办理,应由所在部门提出申请,经人事处审核,由后勤与资产管理处负责制卡与发放。退休和离职人员应在办理离职手续时将就餐卡上交给后勤与资产管理处。
2、餐卡遗失。本人应尽快到后勤与资产管理处挂失,并办理补卡手续。补卡的成本费由本人承担,补卡工本费10元/张。
3、每月后勤与资产管理处负责汇总当月用餐数据,就餐补贴由教职工签字确认,财务处进行审核、无误后由财务处协同后勤保障处负责对教职工餐费补助结算。
四、工作餐服务与管理
1、教工餐厅主要为教职员工服务,每个工作日不能接待学生。每个工作餐日供应不能少于6个菜品,荦素搭配,主料要足,素菜、主食不限量,并配有免费汤,教职员工可依据需求消费。
2、教工餐厅应根据学校工作性质、人群结构、民族习惯和季节特点,合理安排菜谱,积极丰富工作餐品种,尽力满足不同口味和需求。
3、餐厅服务员要热情、礼貌地接待教职工就餐,在教职工供餐期间,禁止学生及其他人员在教工餐厅用餐。
4、餐厅负责为每位教职工提供餐具,用餐完毕由教职工本人送到指定地点,由餐厅人员进行刷洗、消毒。
5、严格各项卫生制度,保证食品及原材料安全。
五、教职工就餐要求
1、教职工在餐厅排队按顺序取餐,禁止徒手或自行翻选食品,不得边取食物边说笑等不文明不卫生行为。
2、严禁浪费行为,做到吃多少打多少,践行“光盘行动”。
3、教职工用餐时不得将残渣、纸巾、果皮扔在桌面或地上,保持桌面、座椅和地面的整洁卫生。
4、用餐完毕后,自行将餐盘的剩余残渣等废弃物倒进指定的盛桶,各类餐具按指定要求放置,按次序离开餐厅。
5、就餐时必须在餐厅就餐,不经批准不得将食物带到餐厅之外,违者工作人员有权制止。
6、每餐必须有餐厅管理人员在餐厅现场值班,负责本规定的落实。
7、教职工患有“传染性疾病”时,严禁在餐厅用餐,应自觉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