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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下来后要怎样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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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发生工伤,相关维权程序繁多,程序复杂。虽然,我们国家已经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对劳动者因工受伤时进行有效保护,并建立了一套相关成熟和健全的职工工伤保障体系。但许多劳动者法律意识单薄,并不熟知这些规定。在此,律师告知广大工伤职工,在发生工伤事故并被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后,接下来,您还要进行以下程序:

一、如果劳动者伤情较重,比如存在骨折等情形,在伤情相对稳定的情况下,建议劳动者向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对因工受伤导致的伤残等级、护理依赖程度,及停工留薪期等情形进行鉴定。

二、相关鉴定结论出具后,如果所在用人单位为工伤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费,可要求用人单位为工伤职工申报工伤待遇;但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那么工伤职工可以就鉴定结论依据国家及当地的相关标准,计算出具体工伤待遇赔偿数额,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全额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工伤厂里不赔钱怎么办

1.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计算伤残赔偿数额;

2.工伤的赔偿标准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各地市出台贯彻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的。

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如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

(5)如经劳动能力鉴定为1-10级伤残的,还可以享受伤残津贴(1-6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等待遇。

4.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的义务,工伤职工可以到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工伤骨折没有住院可申请工伤赔偿吗

劳动者因工负伤,造成轻微骨折,我们建议劳动者被确认工伤后,在伤情稳定时或者停工留薪期满时,去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等相关鉴定,在具体的鉴定结论确定后,方可明确相关赔偿事实依据。

如工伤职工轻微骨折,经鉴定无伤残等级的,那么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应依支付以下实际产生的赔偿项目:工伤医疗费和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生活护理费、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

如工伤职工轻微骨折已经构成伤残,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还应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辅助器具费,解除劳动关系时的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的赔偿数额,需要根据工伤职工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工资水平、解除劳动关系时间、所在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等的标准具体计算才可以最终确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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